作者annie219 (\(〞▽ 〝*)/)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鑰匙被偷
時間Tue May 17 23:14:49 2011
事實經過:
(第一次發文如有不清楚之處請告知)
當事者是我大學同學(女性,本身個性就比較迷糊),大二上學期時掉了第一把宿舍
鑰匙(都是插在門上忘了拔,但都不翼而飛),也沒再追究,但有換鎖頭。
大約大二下學期又發生相同的事情,處理方式同上回。不同的是,友人有找另一位
同學去調監視錄影器,但因為房間處於死角,並沒有看得很清楚,但有發現疑似可疑的
身影,因為沒有確定所以也就作罷。
昨天友人與男友大約於半夜一點半回到宿舍,隔天早上去上課前發現鑰匙又不見了
,於是立刻換了鎖。並且於今天晚間約八點多陪同友人再次調閱錄影器,發現約早上六
點多時,隔壁房的房客在走出門後,還有繞到友人的房門口 (朋友房間是在走廊的最後
一間),並且疑似有拔走鑰匙的動作,還收進口袋裡。而剛剛我們經過討論之後,決定
衝動的去詢問隔壁房客,並且過程都有錄音。
他一開始矢口否認,但後來我們一說有看到畫面,並且有可能會交給警方,他就開
始表現不安,並且承認有偷過一次,說只是想惡作劇(呃,哪門子惡作劇),這過程中有
進到他房裡,也有交出友人昨天遺失的鑰匙,後來問他是否之前還有拿過,他一開始也
是否認,但在追問之下,也承認前兩次都是他拿走的,也就是說他總共拿了友人的鑰匙
三次並且都沒歸還,還讓我朋友換了三次鎖頭,我們都認為這已經超出惡作劇的範圍了
。
問題:
請問這案例可尋求哪些方法(例如報警),或是可要求賠償嗎?
註:友人在聽到這件事受到嚴重驚嚇,並且也會換宿舍,請問可以要求精神賠償嗎?
感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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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7.27.198
※ 編輯: annie219 來自: 122.117.27.198 (05/17 23:16)
1F:→ yanginru:昨天....隔天...(中間省略)這次的不見是在哪不見的? 05/18 00:32
2F:→ yanginru:一樣在門上面沒有拔吧? 05/18 00:32
三次不見都是因為友人太迷糊沒拔鑰匙
3F:推 beyondthee:感覺會被破門強姦.... 05/18 00:53
那名房客有說明他未進入房內
※ 編輯: annie219 來自: 121.254.124.202 (05/18 02:27)
※ 編輯: annie219 來自: 121.254.124.202 (05/18 03:07)
※ 編輯: annie219 來自: 121.254.124.202 (05/18 03:20)
4F:→ myenomoto:說真的,鑰匙都是自己忘了拔,事後才受到嚴重驚嚇 05/19 18:05
5F:→ myenomoto:那為什麼自己不多注意點 = =" 05/19 18:06
6F:推 guanquan:竊盜罪啊,去警察局提告 05/19 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