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ochen (默)
看板PttLifeLaw
標題[繼承] 未過世前想先分配好遺產,避免死後爭議
時間Tue May 17 05:11:47 2011
事實經過:
朋友年事已高,想先分配財產避免死後子女對遺產有異議。
丈夫已過世,現膝下有兩子兩女。其欲分配方式為:
1.指定一部分流動資產(指現金、定存)的一定金額平分給兩名女兒。
其他所有遺產死後女兒皆不得繼承。
2.將房子平分給兩個兒子,分給女兒後剩餘流動資產也平分給兩個兒子。
希望死後子女對上述分配方法皆不得有議。
問題:
本想將錢先給女兒後要求她們簽立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但爬文後
發現,這得死後由子女辦理,不符合朋友的意思。
但是立遺囑又有特留分的問題....就法律上而言應用甚麼方式達成?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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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43.125.33
1F:推 depravity:教妳要承受兩個人和其家庭的怨念不如讓收錢的律師承擔XD 05/17 05:16
2F:→ yuusnow:1.並不是死後由子女辦理,而是根本就不合法所以無效 05/17 10:07
3F:→ immaimma:反正就想用一點錢打發掉女兒, 其他都給兒子的意思 05/17 10:56
4F:→ enterpirse:家家有本難唸的經,像我外公還健在,當年也是拿一層公 05/17 11:51
5F:→ enterpirse:寓當嫁妝,其他嫁妝也很豐富;雖然沒有說不得分遺產, 05/17 11:52
6F:→ enterpirse:但是我媽都快當阿嬤了~我問他說,萬一外公百年之後,你 05/17 11:53
7F:→ enterpirse:會回去爭嗎?只回我爭什麼爭? 05/17 11:54
8F:推 holysea:找律師立遺囑 05/17 13:13
9F:→ alawyer:找律師處理。 05/17 14:34
10F:→ immaimma:我外公有八個女兒一個兒子, 女兒的嫁妝就一般行情的那些 05/17 17:45
11F:→ immaimma:田產很多, 很多女兒嫁了農忙也回去幫忙, 但是不會有任何 05/17 17:46
12F:→ immaimma:遺產, 我舅舅怕姐妹回去分, 在我外公過世之前, 就去偷過 05/17 17:47
13F:→ immaimma:戶, 沒過到的就叫她們蓋拋棄繼承, 也沒人有意見, 後來沒 05/17 17:48
14F:→ immaimma:幾年被他小兒子幾乎敗光, 他有兩男一女, 小兒子現況很不 05/17 17:49
15F:→ immaimma:好, 因為女兒嫁檢察官經濟不錯, 也剩下不多, 長輩叫他女 05/17 17:50
16F:→ immaimma:兒不要分, 給兄弟分, 因為現金只剩150萬, 她說她有權利分 05/17 17:51
17F:→ immaimma:大家就說, 當初那麼多也沒跟你爸分了, 才這麼點, 弟弟又 05/17 17:51
18F:→ immaimma:過的不好, 就給他們, 她說, 以前女兒不能分, 現在可以@@ 05/17 17:52
19F:→ yuusnow:以前女兒也能分阿 只是舊時代的女人不一定知道自己能分 05/18 15:28
20F:→ yuusnow:我可以接受生前把財產都過掉,但我不能接受死後不分給女兒 05/18 15:29
21F:→ yuusnow:生前給兒子,那是父母的私心,財產也是父母的,自然沒話講 05/18 15:29
22F:→ yuusnow:但死後財產就是所有繼承人的了,憑什麼女兒不能分~囧 05/18 15:30
23F:→ yuusnow:所以有本事就趁活著弄走 ( ′-`)y-~ 05/18 15:30
24F:→ afflect:以現在社會的例子來看 若是斷氣前分完 沒問題 05/19 05:25
25F:→ afflect:但死"後"用遺囑方式才分 只要有人覺得不公 就會上訴 05/19 05:26
26F:推 depravity:還不少人以為遺囑有寫就好 常常是不合法定要件的 XD 05/19 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