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rry901 (forcing to A cup)
看板PttLifeLaw
標題[繼承] 有關子女放棄繼承
時間Mon May 16 14:26:25 2011
事實經過:
朋友的父親近日病危 朋友與其兩個哥哥跟母親都有繼承權 且其父親之財產為正
問題:
朋友家協議子女都放棄繼承 只給媽媽一個人繼承
請問 該如何辦理手續? 子女需要寫拋棄繼承聲明嗎?
我的理解程序是以下 如有不對請告知修正
1. 戶政事務所除籍戶籍謄本 全部繼承人之戶籍資料
2. 國稅局申請財產清單與總歸戶
3. 填報遺產清冊
4. 填報繼承系統表(只填媽媽的)
5. 遺產稅申報
6. 國稅局開立遺產稅繳清證明
7. 將相關證明與資料送交地政事務所,銀行等辦理遺產過戶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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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43.223.16
1F:→ yuusnow:請不要拋棄繼承!!!! 絕對不要!!~~~ 05/16 14:43
2F:→ yuusnow:繼承系統表請全填,那只是說有多少人有權繼承,並不是 05/16 14:44
3F:→ yuusnow:只有填在上面的人才能繼承 05/16 14:44
4F:→ harry901:所以說 放棄跟拋棄完全不一樣 對嗎? 05/16 14:52
5F:→ yuusnow:我下面有回 不需要放棄或拋棄 登記時都登記給母親就好 05/16 15:03
6F:推 Nikon1992:系統繼承表要全填+1,我有辦過 05/17 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