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n806 (b( ̄︿ ̄)d)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推薦文章被告妨害名譽...
時間Thu May 12 23:24:58 2011
事實經過:
因有人在某BBS上PO了一篇不滿A的心得文,A認為毀損其名譽而提告,而本人在其文
章底下按了"推薦這篇文章"而因此連同數十人被告,現在傳票已經收到。
期間有過兩次調解,第一次是警官找去的,但是對方沒有調解的意願就走了。第二次
是學校開的調解會,但是對方未到。收到傳票後學校是希望我們去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去的結果是他們希望能先出偵查庭看看檢察官怎麼說再決定是否要申請調解。
PS.我分別用了兩個ID推薦這篇文章
問題:
因為我沒有這方面的經驗,所以我想知道上偵查庭檢察官會可能會問什麼問題?
要如何回答、應對?以後可能還會遇到哪些問題?
我本人是不認為這樣推薦文章有妨害其名譽-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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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7.104.36
1F:→ Ctmate:bs2? 05/12 23:38
2F:→ fin806:不是...是123 05/13 00:00
3F:推 season002:這樣也被告?! 真是越來越搞笑了...其實我覺得你根本不用 05/13 02:01
4F:→ season002:說什麼 05/13 02:01
5F:推 Ctmate:我覺得你先弄清楚被告的點在哪 單純推薦這篇文章告不成 05/13 02:25
po文的人是說 A認為我是毀損他名譽的共犯
※ 編輯: fin806 來自: 114.47.104.36 (05/13 02:46)
6F:→ Pash77:如果是我就擺爛不理牠了 05/14 01:05
不理他不是會被拘提嗎@@?
※ 編輯: fin806 來自: 61.227.196.214 (05/14 02:19)
7F:→ yanginru:拘提咧....妳不理告訴人拘提個頭..妳只要注意法院檢察署 05/14 13:18
8F:→ yanginru:他們找妳去的時候才出現就好..然後我覺得不起訴機率很大 05/14 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