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sger (esger)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書
時間Wed May 11 02:47:27 2011
事實經過:
3月1日早上6點55分買早餐時被一位酒駕的先生逆向撞我
警察先生當場沒開我未帶行照以及駕照的罰單
5月10號我收到"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
問題:
我想請問一下"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算是哪一種方式的舉發?
因為沒帶行照以及駕照應該也不算是當場不能開單舉發
當場簽一簽總比現在事情好不容易處理完畢
又出現兩張單子好
一個月內接連出兩場車禍兩包紅包是在幫我去霉運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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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55.172.16
1F:→ depravity:車禍常常都是回去再研議雙方各自違規哪些再開單的 05/11 05:40
2F:→ esger:謝謝回覆喔,再請問一下沒帶行照及駕照如果跟車禍爭議無關也 05/11 06:42
3F:→ esger:是這樣研議開單的程序嗎?因為法院在3月21日已經偵查終結了 05/11 06:43
4F:→ esger:還有就是通知單的信封怎麼前面是透明的啊??我的身分證字號所 05/11 06:49
5F:→ esger:有資料都被看光光完全透明,我第一次收到這個單子不是很清楚 05/11 06:51
6F:→ wkz:那個俗稱紅單;一般舉發時效為三個月。 05/11 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