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ssAlbeeG (Albee_唉唷逼)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麻煩各位幫我憑斷責任歸咎
時間Sat May 7 22:20:34 2011
一、車禍發生日期:
100/4/28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有,我方。當時有驗傷(挫傷、擦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做筆錄、現場只有我的機車被牽起來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有保險,有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 |
|| 往左的汽車) | (對方)
|| | (我)
|| |
|| |
雙方的車速都不快(正是交通尖峰時刻)
車禍只有我有受傷(右) 對方後照鏡(左)有損傷
當時是我左方有車子要左轉(是直線無岔路的路上)
對方機車在我右方 前方是有足夠的位置讓我可以過去我也加速過去
之後就撞在一起 我滑出去人右邊倒下 他則是左邊後照鏡歪掉
那這樣到底是誰對誰錯?
六、問題:
前幾天發生車禍
想要請問有關責任歸咎的部份
因為對方態度讓我很不滿意...等不及二十天後的報告
我知道我有錯不該超車
但是超車不是應該往前面車的左方過去嗎?
我們是要求對方賠償機車損壞的部份(五到六千)
這樣...不合理嗎??
(對方是軍人 所以我們當然不想要鬧大
但是當我隔天打給他要問機車賠償對方堅持不肯,跟他媽說是我去撞他....
我也覺得他撞我啊...自己絕得只是他噸位比較高穩很多而已...)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唷嘿 I'm 唉唷_ _ 逼
http://www.wretch.cc/blog/energy536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7.154.181
※ 編輯: MissAlbeeG 來自: 114.47.154.181 (05/07 22:23)
1F:→ mapleone:如果有位置可以過去怎麼會撞上,應該是你在空間不夠的 05/07 23:06
2F:→ mapleone:狀況下想要硬鑽過去吧。 05/07 23:06
3F:→ RankA56:隔空抓藥 05/07 23:10
4F:→ wkz:超車未保安全間隔... 05/07 23:27
5F:→ MissAlbeeG:所謂的安全間隔? 是足夠我能夠過去的位置(他在路中間) 05/08 00:03
6F:→ wkz:翻一下道安規則101吧...這是考駕照前你應該去注意到的條文阿.. 05/08 01:04
7F:→ Iolaus:初步判斷:責任歸咎於原PO。 05/08 15:05
8F:推 holysea:超車的話是車速加快->穩定領先對方->變換車道 05/08 16:37
9F:→ holysea:看你的敘述好像是直接切到對方前面,等報告出來吧 05/08 1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