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nako (斯諾果)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提過失傷害
時間Tue May 3 20:48:20 2011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今年二月中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 右 後十字韌帶斷裂 側韌帶拉傷 左腳挫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 有被破壞 對方未經我同意 就把無法動彈的我托到路旁
雙方車子移開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保險有跟我聯繫 但只願意賠償醫療實支實付跟車子修復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是個小巷的十字路口,沒有紅綠燈,十字路中有網狀標誌.
I對方
I
<___________ 我
I<撞擊點
I
V
對方汽車橫撞到我摩托車, 當場倒地
六、問題:
對方非常沒有誠意,從我受傷至今將近三個月,只有保險打電話來過一次.
對方沒有任何的慰問,老實說我感受很差,因為是上班時間出車禍,我請了一個禮拜工傷假
但被公司刁難,東扣西扣扣了一堆時數.
現在確定要做手術,我術後根本不敢請假,但連怎麼去上班都不知道,我公司在山上
根本沒有公車,我想膝關節鏡手術就算再先進,也不太可能術後第三天就能騎機車吧.
所以我想跟對方要求,醫療費用初估三萬+受傷後不得以搭乘計程車約五千塊+
被公司扣薪五千元+術後復原期薪水三個月約六萬九
總共十萬九千塊
我想知道這樣的狀況與要求控告過失傷害成功的機率多少.
老實說,我覺得要步上法庭的機率相當高,對方當場跟事後的態度都一副不甘他的事情的
樣子
人常說談和解有時候是種二度傷害,我還沒談和解,但光是公司的態度就是二度傷害.
更別說是談和解的三度傷害.
出了事情,才知道什麼叫世態炎涼.//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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