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rCharles (惡漢)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綠燈走在斑馬線上被車撞到
時間Tue Apr 26 23:21:44 2011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4.22 晚上八點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甲方 無受傷
乙方 全身多處擦傷,後腰處脊椎一根骨頭骨折,屁股挫傷。
醫院判定骨折部分約一個半月左右傷癒。之後再做復健,復建時間需要多久還不確定。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警察有做蒐證,傷者至今還未到警局做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不清楚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事發當日晚上八點多,我表弟(乙方)於綠燈時走在斑馬線上穿越馬路,
一台休旅車綠燈左轉,有稍微放緩車速,卻在我表弟前方約3-5公尺,
又忽然加速,我表弟反應不及遭撞傷。
駕駛者(甲方)當場下車,事後到醫院有向我們家屬表示是他的錯,
因為塞車他一緊張想快點開走沒注意就撞到我表弟。
甲方也承認是在斑馬線上撞傷我表弟。
目前尚未和解,也不排除提告。打算先等我表弟的傷好一點再決定。
六、問題:
我表弟剛退伍,找到一份月薪四萬的工作,正要去上班。
現在出車禍,工作也沒了,他現在在家裡也要我阿姨請假在家照顧他。
對方是一個77年次退伍一年的年輕人,他做的工作是什麼就不清楚。
對方父親有來看過,有意願要和解,但和解這部份我們完全沒談。
也沒說不會提告。
想請問一下,這種情況和解金要求多少算合理?
如果因為我表弟現在沒辦法行動。去醫院都要坐車。
坐計程車的錢可以要求對方負責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0.13.199
1F:→ magicgreet:經驗談,有些慢性傷害要長期的復健..記得要把這算進去 04/27 01:02
2F:→ magicgreet:當初我被撞只拿6K,後來看復健超過10K orz 04/27 01:02
3F:推 icestar:先告下去,否則通常對方能拖就拖 04/29 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