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Heart5566 (無心的5566)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刑事] 要採取法律行動了 先來做功課
時間Sat Apr 23 19:27:44 2011
推文太亂 回文再講一次
※ 引述《firegsh (沖繩奴隸島)》之銘言:
: 來來,我來對個質一下。
: 1.這樣嚴重的話,你寄到我們系主任手上之後對我的處置是
: 「一笑置之」的程度喔。要不要還原一下原文?
: 2.這好像是指你吧,我還不想提你戰學校的事
這部份我們不用爭辯 畢竟系主任的處置不代表法律
由於你的言論確實對我造成相當大的傷害 以及精神上的恐懼和威脅
所以我決定採取法律行動
: 3.如果是醫學生版的文,我可以很肯定不是我發的。
那你不用擔心了 這是我和另一個人的問題
: 男子漢大丈夫,這個ID一直以來是我上PTT唯一使用的ID,不曾使用過分身帳號,
: 相較你使用十數個分身帳號、現在掛代理伺服,如何?
: 我真的沒無聊到發一篇落落長在那邊假惺惺的哭哭文,頂多推文回文鬼扯幾句
: 難道你看不出來那篇文的用字口氣跟我差很多嗎?
: 無所謂,如果你要對那篇文提告,結論就是那不是我就是了。
: 我覺得網路上面的言論攻擊,如果僅止於小吵小鬧,有時候真的是事情過去笑笑也就罷了
: 如果需要發洩情緒什麼的,管道很多
: 但是有些方法已經是超出應有的那條「線」--聽清了,我不是說「法律」,
: 而是說「道德」的那條線
: 原本你的事情我過完年早早就不當一回事了,老實講我事情也真的很多
: 但是看起來你的行為有故態復萌的趨勢
: 我記得那時候學校處理之後說你這件事是「不只一次」累犯,我還想說算了,
: 證據丟給學校就讓他們去搞吧,弄的我好煩
: 話講到這裡,其實如果你真的有心理上面的什麼樣的問題,
: 就應該要好好想辦法控制自己才對
: 人如果不能夠打敗自己的心魔,就不能解決一切問題
: 但是你現在,已經確實造成了身邊的人的麻煩
: 就算要孤僻要特立獨行要反社會都是你自己的事,但是請不要帶給別人麻煩,OK?
: 如果你要繼續,我想我的選擇還是只有請系主任給我你寄到他信箱的那封
: 「用假名寄出內容誇大造謠的信函」
: 然後再請你的系主任來處理這件事吧。當然,會用本名具學校科系。
: 不好意思,我家連打官司的二十萬都沒有,不像你那麼有錢。
首先 先確定那封信是我寄的吧
再來 確定那封信有誇大造謠吧
如果都能滿足 那要如何處理是您的權益 我予以尊重
至於道德部分 我想個人標準不同 也無須多加爭辯
我只打算用法律捍衛自己的權益
還有我20萬是靠打工存錢以及現金卡加貸款 所能支用的最大額度
和有沒有錢無關 請不要任意下判斷 已造成我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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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4.115.0.34
1F:推 firegsh:看你還這樣活跳跳的,顯然學校方面沒有給你太大教訓嘛。 04/23 20:32
2F:→ firegsh:要告就告,我會讓你知道這招不是對每個人都有效 04/23 20:33
學校方面給了我很大的教訓
他讓我知道在法治民主的國家 如果權益受到了侵犯 或者蒙受不白之冤
都可以透過正式的管道 得到救助與平反
至於以法律救濟有沒有效 我只能選擇相信司法正義了
3F:推 firegsh:推推,現在法律很適合你這種口袋麥可麥可的 04/23 21:12
4F:→ firegsh:真正被欺壓的老百姓還是活該閃邊吧 04/23 21:13
5F:→ firegsh:記得狀子上面要補充你怎麼引戰反串攻擊別人的「事由 04/23 21:16
我只是普通人 並沒有特別有錢
我所能動用的每一分資源 都是我自己努力賺來的
請不要再這樣說 我會很困擾
至於我的行為適切與否 就交給法律來審視吧
我只能相信司法正義 會保護權益受到侵犯的人
6F:→ hugosapphire:又要筆戰了嗎..? 04/23 21:20
除非情況特殊 我大概是不回應了
筆戰應該不會發生
※ 編輯: NoHeart5566 來自: 74.115.5.42 (04/23 21:28)
7F:推 firegsh:最近有部片子叫「下流正義」 還蠻想看的 04/23 2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