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regsh (沖繩奴隸島)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刑事] 要採取法律行動了 先來做功課
時間Sat Apr 23 09:54:09 2011
※ 引述《NoHeart5566 (無心的5566)》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1.對方有資工專長 某BBS公開說要對我的電腦放超強木馬
: 2.對方某BBS推文叫我本名 並且說我是某單位的老鼠屎
: 3.對方於BBS某版公開po文 並且不斷宣稱我言詞偏激是因為精神疾病
: 問題:
: 第1.是否可以成立恐嚇罪呢?
: 因為對方有資工專長 足以讓我心生懼怕 也確實對我財產造成威脅
: 第2.是否可以成立「加重」公然侮辱罪呢?
: 因為有查到相關判例 但不知可行性多高
: 第3.是否可以成立毀謗罪呢?
: 另外我是否需要拿出醫院證明 證明自己精神狀況正常 對方所言不實
: 還是因為「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所以我直接提告就行?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來來,我來對個質一下。
1.這樣嚴重的話,你寄到我們系主任手上之後對我的處置是
「一笑置之」的程度喔。要不要還原一下原文?
2.這好像是指你吧,我還不想提你戰學校的事
3.如果是醫學生版的文,我可以很肯定不是我發的。
男子漢大丈夫,這個ID一直以來是我上PTT唯一使用的ID,不曾使用過分身帳號,
相較你使用十數個分身帳號、現在掛代理伺服,如何?
我真的沒無聊到發一篇落落長在那邊假惺惺的哭哭文,頂多推文回文鬼扯幾句
難道你看不出來那篇文的用字口氣跟我差很多嗎?
無所謂,如果你要對那篇文提告,結論就是那不是我就是了。
我覺得網路上面的言論攻擊,如果僅止於小吵小鬧,有時候真的是事情過去笑笑也就罷了
如果需要發洩情緒什麼的,管道很多
但是有些方法已經是超出應有的那條「線」--聽清了,我不是說「法律」,
而是說「道德」的那條線
原本你的事情我過完年早早就不當一回事了,老實講我事情也真的很多
但是看起來你的行為有故態復萌的趨勢
我記得那時候學校處理之後說你這件事是「不只一次」累犯,我還想說算了,
證據丟給學校就讓他們去搞吧,弄的我好煩
話講到這裡,其實如果你真的有心理上面的什麼樣的問題,
就應該要好好想辦法控制自己才對
人如果不能夠打敗自己的心魔,就不能解決一切問題
但是你現在,已經確實造成了身邊的人的麻煩
就算要孤僻要特立獨行要反社會都是你自己的事,但是請不要帶給別人麻煩,OK?
如果你要繼續,我想我的選擇還是只有請系主任給我你寄到他信箱的那封
「用假名寄出內容誇大造謠的信函」
然後再請你的系主任來處理這件事吧。當然,會用本名具學校科系。
不好意思,我家連打官司的二十萬都沒有,不像你那麼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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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到江湖上還有勝過我
『嘴砲』神功的絕技,」
無心醫男目光閃爍搖擺不定,勉力克制住渾身顫抖以及去看那半截茶杯的衝動。
「難道這便是盛傳已久的
『彈指神通』?」
「醫兄過譽了。」我笑答:「另外,這叫
『超電磁砲』。」
-《宅男生死鬥》卷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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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1.192.100
1F:推 hoboks:代理伺服器怎用 可以教一下嗎 04/23 15:13
2F:→ Pash77:用軟體? 04/23 16:14
※ 編輯: firegsh 來自: 140.117.169.190 (04/23 16:23)
3F:→ newhooo:不是瀏覽器proxy設定一下就好了? 這樣IP是代理伺服器的 04/23 18:21
4F:推 hoboks:telnet上ptt 無法使用瀏覽器的proxy 兩個走的協定不一樣 04/23 18:56
5F:→ hoboks:瀏覽器通常走port 80 http協定 04/23 18:57
6F:→ hoboks:ptt走port 23 telnet 04/23 18:57
7F:推 NoHeart5566:你們系主任怎麼處理 不代表法律如何認定 04/23 19:09
8F:→ NoHeart5566:這是我的權益部分 你不用擔心 04/23 19:10
9F:→ NoHeart5566:至於你要如何處裡 或者跟誰投訴 我也無權過問 04/23 19:10
10F:→ NoHeart5566:不過請先確定信函是我寄的 而且確實有誇大之處 04/23 19:11
11F:→ NoHeart5566:以上 04/23 19:11
12F:→ newhooo:對... 忘了是用telnet 04/23 19:14
13F:→ bailan:hotspot shield 04/23 20:38
14F:→ bugbook:總而言之,就是透過軟體或其他提供IP轉址的網站皆可使用非 04/24 00:40
15F:→ bugbook:原始IP的位置上網,bailan所講的程式就是其中之一。 04/24 00:41
16F:→ bugbook:話說,開這個討論串的原PO其ID好眼熟,好像還曾引發筆戰? 04/24 00:44
17F:推 hoboks:hotspot shield對telnet有效嗎 04/24 01:59
18F:→ TaiwanIsDog:有效 04/24 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