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720302 (快雨時晴)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有關於"應注意而未注意"的疑問~~
時間Sat Apr 23 01:45:26 2011
事實經過:無~~之前有發生過車禍,所以慢慢想了解車禍的相關法律等等的
問題:常常在究責的期間,都會聽到"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責任
請問一下,在何種情況下,此究責才不成立??抑或是無論情況必成立??
曾聽過"信賴原則",何種情況才符合信賴原則??
假設某A直行撞擊(無超速)到闖紅燈的某B,某A是否有違"應注意而未注意"??
還是某A可提起"信賴原則"而無究責??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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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3.153.46
1F:→ RankA56: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 04/23 01:46
2F:→ RankA56:除非B是天上掉下來的 否則通常你都能注意到 04/23 01:47
3F:→ Pash77:路口可能是應注意 快車道分隔島突然竄出可引信賴原則 04/23 0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