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自己投資一間科技公司,所以算是該公司的股東,
公司老闆是我的好朋友,收到邀約擔任該公司董事
問題:
請問擔任公司董事該注意哪些事項呢?
因為我看到同意書上有所謂執行業務等等的刑責說明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
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PS: 以下為同意書內有關之條文
二、有限公司之董事,依公司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為公司之負責人。
三、依公司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公司負責人應忠實執行業務並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如有違反致公司受有損害者,負損害賠償責任。對於公司業務之執行,如有違反法令致他人受有損害時,對他人應與公司負連帶賠償之責。
四、依稅捐稽徵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公司負責人欠繳應納稅額達一定金額,得由司法機關或財政部函請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限制其出境;如有隱匿或移轉財產、逃避稅捐執行之跡象者,稅捐稽徵機關得聲請法院就其財產實施假扣押,並免提供擔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69.105
1F:推 depravity:啥都不知道先向產險公司投保董監責任險免得出事賠不起 04/15 21:51
※ 編輯: blisslatch 來自: 118.160.69.105 (04/15 2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