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oso0831 (8 )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房屋買賣簽約後買方反悔
時間Thu Apr 14 01:42:12 2011
事實經過:
家父是賣方
去年12月即與買方完成房屋買賣之簽約用印(為一般房仲制式契約)
買方表示,因為他所有的另一間房子賣出款項要至今年三月才拿到
故要求今年3月完成付款及過戶
3月買方款項全數入履保專戶
開始進行後續過戶流程
在房仲處理的過程中發現
今年1月都發局將部份土地劃為河川用地
買方認為未來土地的使用遭受限縮損及權益
故主張買賣無效
或需家父大幅折價
故無法取得共識交易無法順利進行
問題:
1.站在賣方的立場,認為並非簽約前我們未告知,是簽約後政府才有這些規劃,
簽約金額也是雙方當初的共識,我們的物件有瑕疵嗎?能夠要求買方繼續完成合約嗎?
要如何做?
2.買方可以因為之後政府的相關規劃認為事前簽訂的合約無效嗎?
這樣算是買方違約嗎?若是買方違約我們可以要求什麼樣的賠償嗎?
3.我們一直是配合度高的賣方,買方要求等到3月付款,我們也通融
也因為這樣的配合,原本有機會早早完成過戶,現在卻需要處理這一連串的問題
也耽誤到家父的換屋計畫,接下來不知道還要花多少時間,需要大家建議
有無較有效率的處理方式?
先感謝各位幫忙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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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81.78.165
1F:推 sobigone:買賣契約都簽了 應該是沒辦法主張無效 而且賣方並非故意 04/15 00:49
2F:→ sobigone:告知瑕疵 應該沒有可歸責性 原則上雙方就價金和標的達成 04/15 00:50
3F:→ sobigone:共識 雙方本來就互負有給付義務 看起來好像也沒有可主張 04/15 00:51
4F:→ sobigone:解除的事由 唯一想到就是買方或許可依情事變更請求酌減 04/15 00:51
5F:推 sobigone:而且1月就知情 錢還是在3月時候全數匯到履保帳戶了 如果 04/15 00:56
6F:→ sobigone:買方反悔 可能會有債務不履行的問題 到時候可以求償因此 04/15 00:57
7F:→ sobigone:所受之損害 04/15 00:57
8F:→ sobigone:另外 除非該買賣有受詐欺或脅迫 才有可能無效 我想沒有吧 04/15 00:58
9F:→ asoso0831:謝謝你的解惑 04/15 20:23
10F:→ asoso0831:請教S大,如果買方要求以"極少"的賠償解約 04/15 21:18
11F:→ asoso0831:而我們不可能同意,我們要如何要求履約呢?感謝您了 04/15 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