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ndyclaws (剩蛋老人)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請問只有"公然侮辱"算犯法嗎?
時間Sun Apr 10 01:38:35 2011
事實經過:
這幾天遭受不明人士 傳簡訊國罵 內容下流故不引述
說不明人士其實頗牽強 因為應該是認識的 只是不知道他是誰
問題:
在下十分好奇 這種情況絕對算不上是"公然侮辱" 那麼
1. 這樣的行為有犯法嗎?
2. 請問"侮辱人"只有"公然侮辱"才算犯法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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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卒═帥═馬═╬═╬═╬═╣
║ ║ ║ ║╲║╱║ ║ ║ ║ 此時,
╠═╬═╬═車═╬═╬═╬═╬═╣ 帥有何用?
║ ║ ║ ║╱║╲║ ║ ║ ║ 有車又如何?
╚═╩═╩═╩═╩═╩═╩═╩═╝ 有馬子又怎樣?還不是不能當砲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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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26.216
1F:→ RankA56:文義上來看是這樣沒錯 04/10 01:39
2F:→ sandyclaws:所以說...我就要給他罵爽爽的意思嗎= = 04/10 01:41
3F:→ snowtoya:1.NO 2.YES 04/10 01:41
4F:→ sandyclaws:在下淺見 若辱罵次數不夠多 也不夠成"騷擾" 是嗎? 04/10 01:41
5F:→ RankA56:你也可以罵回去....如果他一直來可以試著用強制罪 04/10 01:42
6F:→ f0621642562:多次會構成騷擾沒錯 不過有點難吧 04/10 14:36
7F:推 afflect:'想問問像這樣的情況 如果他第一封來 我馬上回給他說 04/10 15:00
8F:→ afflect:[請勿再傳類似的言語攻擊,否則將視為惡意騷擾]等等的警告 04/10 15:01
9F:→ afflect:然後對方又再來這種惡意的言語攻擊 這樣在法庭能立足嗎 04/10 15:02
10F:→ afflect:沒有到f062說的多次 就那2次這樣的情況 04/10 15:03
11F:推 OAzenO:似乎也沒有"騷擾"罪... 就罵回去吧 04/10 1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