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ool8lalala (小丑肥娜)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MSN 死變態露鳥性騷擾
時間Wed Mar 30 09:02:12 2011
事實經過:
一個根本不認識的人,昨晚敲我
我的狀態當時是:少女微肥的煩惱
他敲我:你根本不會胖呀
我:很胖 明天要去健身房囉
他說:喔~我有拍我下半身的照片,你要不要看
根據上文,我以為他要跟我討論下半身肥胖的問題,所以我就說:好啊
結果他就分享露鳥照給我看了 =_=""
然後我很生氣
一開始他打哈哈
直到我說我要公佈在ptt
他才嚇到,一直跟我陪不是
對話中,他說他不是故意的,他有「詢問」過我要不要看
還說我如果公佈他的照片,是犯法的行為
說我們這樣的狀況是彼此誤會
問題:
我沒有存下他的照片
但我有完整的對話紀錄&對方msn&PTT ID
對話紀錄中,他有針對露鳥的事說道歉(從紀錄中可得知的確有露鳥事實)
請問像這樣的情況,法律上我站得住腳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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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224.92
1F:→ fool8lalala:先謝謝各位解惑了 :) 03/30 09:03
2F:推 beyondthee:感覺是性騷擾 你可以查一下性騷擾相關法規 03/30 09:03
4F:→ m06:不認識的人不要亂加.. 03/30 10:27
5F:→ alawyer:我個人並不認為這樣已經構成性騷擾。見人見智的問題。 03/30 13:32
6F:推 beyondthee:可是露鳥感覺有點髒....<除非他洗很乾淨或修剪很整齊> 03/30 13:35
7F:推 hoboks:提告他散布猥褻物品罪 有無散布交給檢座去調查 03/30 13:41
8F:→ trausing:不太懂為什麼算"散布" 03/31 01:44
9F:→ hoboks:散布可以一個一個發送 03/31 01:51
10F:→ hoboks:我說了他有沒對其他人發送交給專業去調查 03/31 01:52
11F:→ trausing:嗯嗯 了解。 03/31 01:55
12F:→ trausing:但我覺得應該很難查... 03/31 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