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verdream (曾經)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肇事者要告我過失傷害
時間Tue Mar 29 17:40:25 2011
一、車禍發生日期:去年12月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受傷 我沒事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 有筆錄 現場完整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有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綠燈路口我在外線道內側直行 時速50左右 該路段速限50
對方在外線道偏外直行
我保持在對方左後方5-10公尺 (非正後方)
對方至路口時無預警左轉 (該路口須兩段式左轉)
我閃避加煞車不及和他擦撞
六、問題:
由於之前申請調解對方都不出面 故提出民事損害賠償
今天開調解庭對方同意賠償我5成修車費
但和解後他卻要對我提出過失傷害
事故初步鑑定是寫對方違規迴轉為肇事主因
而我這裡是記載疑似超速 但我自認我沒有任何過失
請問這樣過失傷害告得成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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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30.229
1F:推 beyondthee:告不成阿 他突然左轉 與你無關吧= = 除非真的超速 03/29 17:42
2F:→ depravity:時速50 10公尺還不夠安全距離(PS.我知道幾乎沒人在尊守) 03/29 17:43
3F:→ depravity:不過既然選擇不遵守 那出事就請甘願面對可能的情況吧 03/29 17:43
4F:→ depravity:我是對方就咬沒保持安全距離誰管妳有沒有超速 XD 03/29 17:44
5F:→ depravity:就算自己錯九成九 只要對方有錯1%就夠告過失傷害了 03/29 17:45
6F:推 cityboy101:未保持安全距離..應該才是主因..你算賺到了.. 03/29 18:02
7F:→ everdream:可是我不是跟在他正後方阿 在左後方也要保持距離? 03/29 19:08
8F:→ everdream:應該是他侵犯我直行車的路權吧 我們並不在同一直線上阿 03/29 19:09
9F:推 beyondthee:原波說的是 重點是他突然左轉 這是違規在先 03/29 19:15
10F:→ beyondthee:雖然要保持安全距離 但並沒有預防別人突然左轉的義務 03/29 19:16
11F:→ beyondthee:並不是只要在後方的人撞到前面都一定是後方的錯 03/29 19:16
12F:→ beyondthee:這必須個案認定 如果如原波所言 他當然告不成 03/29 19:17
13F:推 intelb06385:怎麼可能告不成 這種車禍 原po不可能完全無責 03/29 20:00
14F:推 beyondthee:我認為如果是前方突然左轉就告不成 (他在內側) 03/29 20:04
15F:→ depravity:在同一"車道"不是嗎 因為機車體機小就不算後方未免.... 03/29 21:07
16F:→ depravity:原PO若覺得告不成可讓對方告再來回報(PS.強烈不建議) 03/29 21:09
17F:→ depravity:同一事件 用同樣的法律不同的解讀所在多有 03/29 21:10
18F:→ depravity:不然兩造的律師不就有一造要辭窮寫不出話來 XD 03/29 21:10
20F:→ everdream:不知道能不能提供給法官做參考 03/29 21:12
21F:→ depravity:妳可以提供但是我國不是判例法制 法官可以不鳥 = = 03/29 21:13
22F:→ depravity:另 請先釐清 1那到底是 初判表還是鑑定報告 沒初步鑑定 03/29 21:15
23F:→ depravity:2.妳們和解的內容有無放棄行事告訴在調解庭這是有效的 03/29 21:16
24F:→ everdream:是初判表 至於和解應該是沒有放棄刑事告訴 03/29 21:24
25F:→ everdream:因為和解的書記官?他說還是可以提告 03/29 21:25
26F:→ depravity:那等看到鑑定報告再說吧 那說妳沒事幾乎就是沒事了 03/29 21:27
27F:→ depravity:和解筆錄內容寫啥? 03/29 21:28
28F:→ depravity:另外可不可以告和會不會贏是兩回事 就算內容有 03/29 21:29
29F:→ depravity:也是可以先提撤銷和解 想訴訟理由多的很 = = 03/29 21:30
30F:→ everdream:了解 謝謝d大 03/29 21:34
31F:→ cityboy101:唉.二段待轉對機車一族真是惡法^^..被撞還要被人質疑。 03/29 22:24
32F:→ cityboy101:我是被撞的..一定告..以超速跟應注意未注意主張..... 03/29 22:25
33F:→ cityboy101:到底車速要多快才有可能5-10公尺還會熬不住呢??呵..... 03/29 22:25
34F:→ wkz:煞車痕長5-10的話速度約28-40,但不是即煞留痕,所以依原PO所 03/29 22:39
35F:→ wkz:述超速是有可能的,而且肇因會被作超速,多半是在筆錄時自述的 03/29 22:42
36F:→ wkz:車速已超過速限了... 03/29 22:43
37F:→ everdream:因為對方突然轉來不及反應 正常情況當然煞的住~ 03/29 23:19
38F:→ everdream:5-10公尺是我發現他要轉的時候 實際煞車距離應該更短 03/29 23:22
39F:→ wkz:外線道是慢車道嗎?如果是的話,慢車道限速是40,若你自認沒過 03/29 23:30
40F:→ wkz:失那就讓沒有吧,基本上你上面的自述,就會被認為未注意車前 03/29 23:31
41F:→ wkz:狀態了... 03/29 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