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KCCF (終於...)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沒作筆錄 該如何自保
時間Sat Mar 26 00:07:35 2011
一、車禍發生日期:
3/22 下午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當下無外傷 無驗傷
我:兩處擦傷 大腿內側 大片瘀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沒有報警跟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不確定(但應該沒有機車的險 因為對方是騎無車牌電動代步車)
自己:有強制責任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跟對方(一位阿罵) 原本都在可允許機車騎的快車道(但很接近慢車道) 在我距離阿罵
大約10~15公尺 我想從阿罵的右邊超車 結果阿罵(沒打方向燈 好像他的車也沒有)
也跟著右偏 然後在不知道阿罵右偏多少的情況下 我做了直線減速的決定
很不幸的 還是追撞到對方 當下時速不是很肯定 但兩分鐘前 時速表是65
後來撞到 人受傷的方面 如同上面說的 車子部分 阿罵的電動車也沒事
當下是跟阿罵確定 阿罵是有說 有頭暈現象 但無外傷
原本是想帶對方去醫院檢查 因為阿罵有事 也不想去 因為我自認為是我超速
煞車不及 才撞到對方 所以想說買個吃的或喝的給阿罵
阿罵是說 不然給他500 結果我給200 這金額可能有點好笑 但因為身上真的只剩這些...
後來當晚阿罵的兒子(陳先生) 有打給我 說阿罵住進醫院 因為有頭暈想吐的症狀
醫生初步研判是輕微腦震盪(尚未做檢查) 後來阿罵在醫院住了三天 也做了檢查
檢查是沒事(這中間 因為工作也真的很忙 然後跟陳先生聯絡 也說 雖然報告還未出來
但阿罵頭暈症狀有減輕 所以並沒有親自去看對方) 今天有再跟對方聯絡
陳先生是說 阿罵有健保跟殘障手冊 醫藥費一千多塊
自己目前是打算禮拜天(3/27)跟對方碰面 並繳這筆醫藥費
六、問題:
其實我只是想問 我想讓這件事 在3/27畫上句點 不要再節外生枝
是不是需要自己帶和解書 雙方簽名? 還是口頭和解即可?!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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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8.57.241
1F:→ iscu:私下和解還是可以告~~~ 03/26 03:22
2F:→ JKCCF:所以上公家的調解會 也是無解嗎~ 03/26 10:30
3F:→ licht:否 公家的調解委員會 調解成立視同裁判確定 03/26 12:43
4F:→ licht:建議你不要省這一趟 私下和解的效力比較容易有爭議 03/26 12:45
5F:→ alawyer:趕快和解吧,如果按原po講的,原po恐怕接近有100%過失。 03/27 00:34
6F:→ autosun:沒牽和解書=和解沒效 03/27 16:32
7F:→ autosun:一定要牽和解書 03/27 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