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eker0625 (微笑的艾薩克)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問題] 訂婚後卻不想結婚
時間Fri Mar 25 12:06:06 2011
※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1DY_ZKhS ]
作者: seeker0625 (微笑的艾薩克) 看板: LAW
標題: [問題] 訂婚後卻不想結婚
時間: Fri Mar 25 10:07:13 2011
如題
男方女方已經有訂婚儀式
婚紗.喜餅.等等都已經挑好了
現在只差結婚這個步驟
可是女方現在反悔了
想要提出解除婚約的請求
所以當初那些因訂定婚約而為贈與者
都會全數歸還男方
這樣男方是否還可以依照民法977-979條
請求女方給予賠償?
這個賠償的範圍包含
聘金利息?喜餅錢?婚紗錢?其他?
另外如果男方不要求賠償
是否需要寫立什麼協議書??
謝謝觀賞與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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