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nhan1216 (下巴翰)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殘障手冊的鑑定疏失?
時間Fri Mar 25 10:00:33 2011
事實經過:
我媽由於有中度的聽障所以領有殘障手冊
當初第一份鑑定的日期:89.01.28 重新鑑定日期:97.04
障礙類別:聽障 障礙等級: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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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第二份我媽97年2月就重新鑑定了
第二份鑑定的日期:98.02.26 重新鑑定日期:100.03
可是這次障礙程度變成了:輕度
當初原本覺得說 我媽變成輕度是好事 身體變健康也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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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到了今年2月我媽又去換照一次 這次換完之後就不用在鑑定了
這次障礙程度又變成了:中度
我就覺得很奇怪 怎一直變來變去
這時我媽又去問檢查的醫生 想問上一次換照的檢查結果(也就是97年換照時檢查的結果)
是中度還是輕度?
醫生的回答是中度
因為我有申請減免這樣前後學費一學年差了將近四萬 對於我們這種家庭來說是相當多的
打電話去戶政事務所的社會課問 他們是說醫生鑑定送去後 障礙程度是政府來判斷
如果要訴願 我們要負擔申訴費用
問題:
我是想問身障手冊的障礙程度鑑定是否真的是醫生鑑定報告是一回事 政府判斷又是
一回事
還有如果可以訴願我該怎麼做?
還有費用大概會多少?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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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91.115.128
1F:→ h210045:目前是看醫生,但是明年開始就不是了(看身障法) 03/25 20:21
2F:推 OAzenO:縣市政府社會處只是看醫生的診斷結果在鑑定表上的報告 03/25 21:28
3F:→ OAzenO:結果做障礙程度的登記 社會處沒有醫生的 如有疑義 可去 03/25 21:29
4F:→ OAzenO:社會處申請閱覽身障鑑定表 看醫生的鑑定報告結果 公所只 03/25 21:30
5F:→ OAzenO:是協助行政 可能會說錯某些程序 主辦在縣市政府社會處 03/25 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