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xmen (maxmen)
看板PttLifeLaw
標題[繼承] 請教房屋過戶問題
時間Thu Mar 24 10:02:31 2011
能否請教以下幾個問題: 感恩!
1. 某甲中風後,其配偶可拿他中風前申領出來的印鑑證明
去過戶到自己名下嗎?
2. 現行法規申領印鑑證明一定要本人辦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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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7.219.42
1F:推 leochang:地政事務所不會知道甲是否中風,所以過戶是一定辦的過,但 03/24 10:13
2F:→ leochang:非基於甲的意思而過戶,當然是無效的,可以請求法院判決 03/24 10:15
3F:→ leochang:申領印鑑證明不用本人到場,有委託書即可 03/24 10:15
4F:→ yuusnow:第一次申請印鑑證明、印鑑變更是要本人到場 03/24 10:16
5F:→ yuusnow:第二次以後單純只是申請印鑑證明就出委託書即可 03/24 10:17
6F:→ maxmen:感恩樓上兩位大大協助 03/24 10:18
7F:→ mrschiu:印鑑證明是有時效的.. 請看看它背面的效期過了沒.. 03/24 15:29
8F:→ proletariat:印鑑證明沒有效期,倒是土地登記規則第41條要求須1年內 03/24 19:40
9F:→ proletariat:核發的印鑑證明. 03/24 1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