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aude498 (claude)
看板PttLifeLaw
標題[租賃] 依法設置無障礙廁所誰付錢
時間Wed Mar 23 13:17:20 2011
我們收到政府公文函,
要求我們家加油站應為無障礙空間,
故須設置無障礙廁所及出入口,
現在因為我們的行業類空間別符合法規上的公共建築物
而必須設置無障礙空間,
想請教這費用是不是應該由房東來負擔?法律依據為何?
好讓我去與房東談談,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0.8.194
1F:推 depravity:沒這東西 XD 03/23 14:01
2F:→ claude498:沒這東西? 03/23 14:09
3F:推 hoboks:這個公文有問題 內政部的函釋曾指出加油站附設廁所 03/23 14:18
4F:→ hoboks:屬加油站一部分 免設 03/23 14:19
5F:→ hoboks:你貼上公文全文 才有辦法判斷是不是行政處分 03/23 14:20
6F:→ hoboks:若是 就去訴願 跟他上級告狀 03/23 14:21
但我看建築技術規則建築第170條之表圖,
加油站係屬建築物使用類組I組危險物品類,
其規定加油站每一建造執照每幢至少必須設置一處廁所盥洗室,
不知道你可提供內政部的函釋字號嗎?
這也不是行政處分,目前只是限期要我們提供公共建築物改善計畫書而已。
※ 編輯: claude498 來自: 219.80.8.194 (03/23 14:31)
7F:→ hoboks:是不是行政處分很難說 警方以前也都說罰單是通知書 03/23 14:34
8F:→ hoboks:最後大法官也指出不因為行政機關用的名稱而不同 03/23 14:35
9F:→ hoboks:內政部93.11.10台內營字第09300877268號函 03/23 14:36
10F:推 depravity:沒妳要的房東幫妳建的法律規定 = = 03/23 14:43
謝謝!我再研究一下~~
※ 編輯: claude498 來自: 219.80.8.194 (03/23 15:07)
我還是不懂@@
依照建築技術規則第170條:
「公共建築物設置供行動不便者使用設施,其種類及適用範圍如下表:……」
該表內有加油加氣站(I類),故認加油加氣站是屬公共建築物,
而應依該表之所訂來設置無障礙空間設施,
但該函令卻又寫道:
加油站附設之廁所免設供行動不便者使用設施。
加油站附設之廁所係屬加油站之一部分,非屬前揭規定設置供行動不便者使用設施之建築
物(亦即非則設編170條所稱之公共廁所)。
【內政部93.11.10台內營字第09300877268號函】
前揭規定是指建築技術規則170?
所以到底是應該要建還是不要建呢? 還是這兩個其實不衝突?
不管怎樣加油站就是符合公共建築物,就是必須至少設置一處無障礙廁所?
※ 編輯: claude498 來自: 219.80.8.194 (03/23 15:22)
11F:→ mapleone:建議您還是把公文貼上來吧。 03/23 15:32
12F:推 hoboks:建築技術規則是公文上引用的法條嗎? 03/23 15:46
13F:→ hoboks:你沒貼上公文 沒人知道行政機關到底說了那些事情 03/23 15:46
抱歉~下午時公文不在我手上@@ 補上公文內容如下:
主旨:貴公司所屬位於本市之加油(氣)站係屬公共建築物,
依規定應設置供行動不便者使用設施,
請儘速提送公共建築物改善計畫書,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建築技術規則第170條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7條規定辦理。
二、本局為推動無障礙生活環境,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7條規定,
函請貴公司改善供行動不便者使用設施,經查該場所係屬前揭條文所
稱I類(加汽油站)公共建築物,應設置無障礙專用廁所,請於100年4月
30日前提報公共建築物改善計劃書(內含基本資料及現況照片),
並請說明預計改善完成期程。
※ 編輯: claude498 來自: 219.80.8.194 (03/23 18:16)
14F:推 hoboks:第二點的本局"未"是你打錯還是他打錯啊 哈哈 03/23 23:28
15F:→ hoboks:個人覺得這已經算行政處分了 03/23 23:29
16F:→ hoboks:內政部又是縣市政府的訴願機關 應該是內政部說了算 03/23 23:30
17F:→ hoboks:去提訴願 看看內政部怎麼講 03/23 23:30
是我打錯 囧.. 已更正~
所以這樣子的規定和函令是衝突的囉?
我看了一下,應該也沒有因修法而有哪個不予已援用的情形吧~
訴願的話提出訴願書好像還要一段時間,可能還是得先向發函單位回應..
訴願內容我再來看看該怎麼寫..
那如果真的要建,到底是該我們負擔還是房東負擔阿?
那整個站都房東的耶~
※ 編輯: claude498 來自: 218.160.111.196 (03/24 00:28)
18F:推 depravity:當然是妳們房東租給你的東西本來就不包括那 03/24 01:49
19F:→ depravity:等要還回去房東不要妳們還要復原咧 = = 03/24 01:49
我今天又查了一下,上揭函令係於93.11.10發佈,
但建築技術規則第170條於98.9.8
有修定公共建築物應設置供行動不便者使用設施的適用範圍,
加油加氣站及一般觀光旅館為此次修正之增列範圍。
要怎麼跟房東說呢?上面有推文說沒有什麼法條可以拿來主張的啊?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一百七十條修正草案總說明(98.09.08 修正)》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十章公共建築物行動不便者使用設施於民國七十七年
十二月十二日增訂,經歷三次修正。本次修正為擴大公共建築物應設置供行動不便者
使用設施之適用範圍,以更符合行動不便者使用需求,爰擬具本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一百七十條修正草案,其修正要點為增列加油(氣)站及一般觀光旅館為公共建築
物之適用範圍,並明定其設置供行動不便者使用設施之種類。
※ 編輯: claude498 來自: 219.80.8.194 (03/24 09:06)
20F:推 hoboks:訴願有30天限制喔 行政機關會先自我審查 03/24 12:14
這樣還要訴願嗎??
現有規定很明確就是應建了不是嗎?
※ 編輯: claude498 來自: 219.80.8.194 (03/24 13:00)
21F:推 depravity:房東經營的是租賃不用符合 經營加油站的是妳才要 = = 03/24 21:42
22F:→ enterpirse:例如你向A租了一個房子經營賣場,需要有充足的照明與 10/14 21:56
23F:→ enterpirse:逃生設施;那你覺得是你該負責還是房東要負責? 10/14 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