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spaul (neins)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大樓一樓住戶 佔用中庭
時間Fri Mar 18 23:18:27 2011
事實經過:
1.
大樓一樓住戶在85年買屋時 佔用大樓側面的一條巷弄
十多年來委員會曾多次溝通 但該住戶以建設公司已將該地
交由他使用為由並拒絕出示權狀
2.
又其停車位 位於車道下方 該住戶把左右兩邊的空處當成是
自己使用 並堆放許多雜物與清潔用品 不知是否有危險
問題:
委員會決定正式的提告
想問
前述問題是否有追溯期?
其次 問題1.該以哪種方法提告 清他把佔用地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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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5.20.80
※ 編輯: uspaul 來自: 218.165.20.80 (03/18 23:20)
1F:推 hsinyeh:請律師.... 03/18 23:21
2F:→ depravity:基金都七位數的請個律師不難吧 = = 03/19 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