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w00173105 (開心凝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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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消費] 請問本票上利息違約金以刻印蓋上效力為何?
時間Wed Mar 2 09:45:43 2011
※ 引述《aids18 (life)》之銘言:
: 現在已經100年了,我當初在版上問的這件案件仍未判決,我真的快瘋了
: 希望有網友可以幫忙,本來對方是持爺爺捺印的本票,
: 來向爺爺所有繼承人(即我全家人)求償,但因為訴訟拖太久,
: 在這期間不幸奶奶也過世了,本來原預定上星期一下午開庭,也向公司請假了
: 卻在星期一上午,接到書記官來電,說什麼要補奶奶繼承人的聲明承受訴訟狀
: 然後又改這星期開庭,等到要開庭的前一天,又接到書記官來電,說法官
: 又要我補爺爺所有繼承人的聲明承受訴訟狀,因為上次已經請好假當天才被告
: 知要補東西然後又改期,已經覺得法院處理事情真的很糟,但我仍然配合
: 現在又來一次,開庭前一天才來電告知又要補東西,希望我們開庭當天就可以呈狀
: 是把我們當成都閒閒沒事做,都不用工作,請假也不會有任何影響就對了?
: 然後一通電話就要請我們補東補西,我當下很不解的詢問,為什麼還需要補這個
: 因為我認為如果有需要的話,照道理一開始就要請我們做了,怎麼可能案子拖了
: 一年多都快二年了,法官才突然想起來要補爺爺繼承人的聲明承受訴訟狀
: 結果書記官竟然口氣超不好的說,不管啦,現在法官就是要你們補??
: 我跟書記官說上次你們當天才打來告知我們下午不用開庭,而且還要補訴狀
: 我人都已經特別請假還搭機回去要開庭了,那天就已經覺得被裝孝維,但我也沒有說什麼
: 現在又來一次,我下班後才要趕最晚班飛機回去,我的姑姑、叔叔也沒有跟我們住一起
: 又要人家隔天就要補狀,是否太強人所難?最後是問書記官可否事後再補才結束這通電話
是有些強人所難,如果你請個律師就好處理多了
: 現在想詢問大家,對方本來就是依照繼承關係直接對爺爺繼承人提出求償的
: 屬於爺爺繼承人的部份是否真的需要向法院聲明承受訴訟??
若起訴時爺爺已過世,則似無承受訴訟的問題
法院向你要繼承系統表可能是想要確定有無當事人適格
: 如果有繼承人不願承受會如何呢?因為姑姑經濟本來就有困難,萬一敗訴也不想出錢
不聲明承受訴訟請參閱民事訴訟法第178條,法院依職權裁定續行訴訟
: 所以如果在聲明承受訴訟狀上簽名,她一定不願意
: 另外因為奶奶是屬爺爺繼承人之一,在訴訟過程過世有繼承人,法院要繼承人
: 聲明承受訴訟我是覺得正常,但爺爺早在原告提出告訴前就過世了,
: 被告也是直接寫我們繼承人的姓名,為什麼仍需要聲明承受訴訟狀呢?
奶奶過世部分,須聲明承受訴訟
爺爺過世部分,提出繼承系統表應係在確認有無當事人適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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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31.208.5
1F:推 aids18:一審時就請過律師了,本票金額十幾萬,而且親人有的不願付 03/02 10:00
2F:→ aids18:另外爺爺的繼承系統表已經給法院了,但他們還要聲明承受訴 03/02 10:02
3F:→ aids18:所以我才覺得很奇怪,一審的法官也沒跟我們要 03/02 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