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lida (笨笨的小馬)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婚姻] 請問配偶是否有權丟掉我的私人物品?
時間Fri Feb 25 23:51:43 2011
事實經過:
我出差在外國,出門之前和配偶吵架,
結果今天我人在國外,他打電話來說要把我的東西全部丟掉,
我很憤怒,卻無法回國解決,
也沒有家人和朋友可以支援,
請問我該怎麼做?
問題:
請問我是否能阻止配偶將我的私人物品丟棄,
包括婚前財產?
如果可以,是為什麼?
如果不行,我可以用什麼法律來警告他?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編輯: palida 來自: 202.64.137.100 (02/25 23:52)
1F:推 guanquan:假設是法定財產制 婚前婚後財產他都不能動 02/25 23:56
2F:→ guanquan:丟掉的話至少會構成毀損罪 02/25 23:57
3F:→ palida:謝謝樓上,所以如果我告他,他不能主張這是共同財產而損毀 02/26 00:03
4F:→ palida:是這樣嗎?我手上有他的威脅簡訊,我現在可以怎麼做呢? 02/26 00:04
5F:→ palida:我不知道他做了沒,如果做了,我可以告他毀損,如果沒做, 02/26 00:04
6F:→ palida:我可以告他威脅恐嚇嗎?我人在國外,可以怎麼自保呢? 02/26 00:04
7F:→ palida:先謝謝了,因為我錢包證件通通都在家,真的很怕他下手 02/26 00:05
8F:推 guanquan:1.法定財產制無共同財產 2.恐嚇罪也可能成立 但你既然在 02/26 00:16
9F:→ guanquan:國外 也只能先警告他不要做蠢事。打電話報警我不知道有沒 02/26 00:17
10F:→ guanquan:有用 02/26 00:17
11F:→ mrschiu:先當作家暴的證據.. 02/26 00:21
12F:→ palida:那並沒有簽法定財產制,所以他是可以丟的嗎? 02/26 00:44
13F:→ palida:這樣也能告他威脅恐嚇嗎? 02/26 00:45
14F:推 hcya:法定財產制的意思就是,沒有簽任何東西時,就是這種財產制^^ 03/05 13:57
15F:→ hcya:可以告刑法305條恐嚇罪,不過告了就不能撤回喔 03/05 1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