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gafaafa (失格教師)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沒有購買傳銷商品,卻收到報稅通知單
時間Wed Feb 23 14:19:40 2011
事實經過:
去年遠房親戚帶著一名妮芙露的人來跟爸媽推銷健康產品,因為趕不走她們,
迫於無奈答應買了個東西,被遊說成為會員才能購買,媽媽好像就給了她們身分證影本
並且有交出印章。我回家後上網查了一下,雖說的確有那間公司,但後來媽媽並不想買,
我便聯絡那個來推銷的人,退掉商品。本來我有跟媽媽說要去她們總公司將身分證影本
拿回來,但父母總是有不想找麻煩的心態,最後作罷。
本以為事情就這樣結束,昨天收到一封報稅的資料,上面印有我媽的名字以及會員編號
並且詳列了他從公司進了哪些貨,成本及收益各多少,有多少利潤之類,以為報稅之用。
那些盡是我們家未購買的商品,也非當初媽媽原先要買後來退掉的東西。
上面的進貨成本約是2萬七千多,售出2萬八千多,有1千七百多的利潤需要報營利所得
雖說實際報稅可能不見得會增加大筆的稅,但總覺得這應該是有觸法行為存在。
問題:
故想請問一下專家們,這算是冒用嗎?我應該要報警,還是要找消基會呢?
爸媽已經不確定有沒有簽訂合約書了,但可確定的是家中並沒有合約書的副本。
也沒有購買證明之類的東西。雖然這或許是一點點金額,但總是擔心之後會不會釀成
更大的問題。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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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isters:報警吧,順便寫信去財政部反應 02/23 16:27
2F:→ sisters:消基會只是民間團體 沒有公權力 02/23 1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