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iwy (i*)
看板PttLifeLaw
標題[租賃] 合約到期 口頭續租 但已不想租給房客
時間Thu Feb 17 13:25:47 2011
事實經過:
房客實際上租屋已滿兩年四個月,但只有第一年有簽合約,後來未簽是因房客第一
年合約到期時已表明要搬離,不料卻遇到父親過世,少了補助金〈房客父親因身體狀況
可領〉的來源,房客改向希望能夠續住但不簽合約,基於該方遭遇,房東則口頭續租,
且將原租金再下降一千,望能幫助房客。
第二年的第四個月租金拖欠至今〈後來每月有繳當月份的〉,但房東從該月開始,
每月都要打電話摧繳,房客還是一天兩天地拖至繳租,直到這個月,房東身心俱疲。
問題:
房東在本月份以明示房客尋找其他居住空間,以「房客不多,又是年輕人,實不需
樓中樓及設有電梯的公寓」的理由來建議房客另尋他人,但房客不為所動。
關於租金要積欠兩個月以上〈不算押金兩個月〉,才能請房客搬離,這點已事先爬
文,但若積欠四個月後,在無合約,儘口頭續約的房東有什麼憑據請房客離開呢?
註:房客是以轉帳繳租金,故雙方有每月的轉帳收據。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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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8.133.250
※ 編輯: Eiwy 來自: 61.228.133.250 (02/17 13:26)
1F:→ john0227:沒記錯的話 不定期契約可以用收為自住為由 02/17 14:43
2F:→ john0227:收回 02/17 14:44
3F:→ john0227:有錯請幫我糾正^^ 02/17 14:44
4F:→ depravity:欠四個月也可以收回了不需要別的理由了 XD 02/17 14:49
那請問若房客不肯走的話呢?
※ 編輯: Eiwy 來自: 61.228.133.250 (02/17 14:57)
5F:推 depravity:爬文有一篇專文 02/17 15:56
6F:→ Eiwy:可以請問大大文章編號嗎?我爬好久沒找到(汗) 02/18 16:29
7F:推 depravity:本板供180XX篇總共90X頁4秒看一頁也才一小時 02/18 18:17
8F:→ depravity:若您連這點時間都不願意花還是找律師好了 02/18 18:18
9F:→ depravity:免得跟某篇一樣用錯方式告被用房屋價值計算裁判費 XD 02/18 18:18
10F:推 khch:原po是要請房客搬走還是要租金? 02/18 20:32
11F:→ Eiwy:呃,我也沒說不願意看吧,d大是不是太果斷了?XD 03/01 16:55
12F:→ Eiwy:回k大和j大,這段時間有看了很多資訊,最後和房客溝通後 03/01 16:56
13F:→ Eiwy:目前已開始搬離,感謝各位 03/01 16:56
14F:→ Eiwy:使用的理由就如j大所說,以收回自住為由 :) 03/01 1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