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nielta323 (我是跟鄉民進來看熱鬧的)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口角後心臟病發,傷害罪是否成立?
時間Sun Feb 13 02:23:07 2011
事實經過:
去年過年期間,家中有人與鄰居在樓梯間發生口角
過程約五分鐘左右,中間沒有第三者在場
口角後鄰居在樓梯間心臟病發,此時有其他樓層鄰居出來查看
鄰居送醫無大礙
中間遇到有人將家人的信件自信箱中取出並寫上不雅字眼
因此家人有去警局備案
鄰居有被警察提問
但此事並無下文
後來鄰居最近去提告家人傷害及公然侮辱罪
並有聘請律師陪同
律師在調解委員會處跟家人要求要五萬塊的賠償金
以及道歉函才願意撤銷告訴
問題:想請教板上的先進們
1.在這樣的情況下,傷害罪成立的可能性高嗎?
2.我們這邊需要請律師協助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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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24.17.80
1F:推 ChrisBear:傷害罪很難...罵人與心臟病發作顯然欠缺因果 02/13 06:28
2F:→ yanginru:對方必須證明,口角之後導致心臟病發的因果關係.. 02/13 07:45
3F:推 hoboks:口角要怎麼看出傷害故意 02/13 13:12
4F:推 hoboks:那鄉民會犯罪嗎 嘴砲傷人 02/13 13:32
5F:→ Obasun:假如五年十年後原告死了 是不是可以告我謀殺?大人 02/28 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