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olaus (夜晚微涼的海風)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婚姻] 離婚與監護權問題
時間Sat Feb 12 16:46:48 2011
: 1.汽車旅館休息簽單能做為有效(有力)證物嗎
: 還是我還需要補上什麼對我才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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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想要證明什麼(代證事實)?
如果你想要證明不相干的事情(例如:美元最近升值),當然很沒力。
如果你想要證明先生有去汽車旅館休息,就還蠻有力的。
如果你想要證明先生召妓,大概可以做為佐證的證據。
2.補上什麼?
應該反過來問你還有什麼證據可以提出吧。
總之你有什麼相關的證據,就全部盡量提出。
有些證據你沒有(例如:召妓的目擊照片),跟你講要提出,你也沒辦法提出。
: 2.我的月薪約6萬先生月薪約12萬
: 但我願意花時間教養小孩,可是他主張小孩給媽媽養
: 在判監護權上來說我有勝算嗎
: 我該再提哪方面的證據表示我願意為小孩盡心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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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監護權部分,當然不會完全沒有勝算。影響的因素很多,如果你案子的法官是女的,或
許這就會是你取得監護權的最大原因。
經濟環境只是考量的一環而已,其他包括性別、照護時間....等等都可能會影響法官的
判斷(例如:女兒或許讓母親來扶養會比較好一點)。
2.證據部分同上說明。
: 3.我查了網路是說如另一伴婚姻不忠
: 追訴權自發現起只有六個月
: 可令其簽切結書嗎,切結書在法律上來說是否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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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曉得你叫對方簽切結書的用意及內容是什麼,完全無法判斷法律上有沒有意義。
2.切結書無法用法律上的方式強迫對方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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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9.213.139
1F:→ alawyer:還有小孩的年齡也是一個判斷因素。 02/12 17:09
※ 編輯: Iolaus 來自: 114.39.213.139 (02/12 18:08)
2F:→ hcya:若雙方以切結書(即契約)表明「延長告訴期間」,是沒有意義的 02/12 18:47
3F:→ hcya:,因為刑事追訴事關公益,期間不是當事人能自己合意延長的。 02/12 18:48
4F:→ hcya:但若約定「若下次再與他人通姦,就要賠對方多少錢」,就有意 02/12 18:48
5F:→ hcya:義了~ 02/12 18:48
6F:推 Shaniece:感謝回文及推文解答 02/12 19:35
7F:推 ChrisBear:未成年子女的叫親權...不是監護權 02/12 20:52
8F:→ proletariat:曾見過一個案例,夫妻離婚有未成年子女2人,法院裁判雙 02/12 21:10
9F:→ proletariat:方各行使負擔一名子女的權利義務,然後男方每月給付1萬 02/12 21:11
10F:→ proletariat:5000元撫養費給女方,女方每月給付5000元撫養費給男方. 02/12 21:12
11F:→ proletariat:所以法院會怎麼判很難說,就看雙方怎麼說服法官. 02/12 21:13
12F:推 Shaniece:感謝板有協助解答 02/13 10:32
13F:→ Iolaus:你可以找一下前陣子司法院發的新聞稿。根據統計,親權(監 02/13 12:54
14F:→ Iolaus:護權)其實有比較高的比例是判給母親這一方的。 02/13 1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