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aniece (shanice)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婚姻] 離婚與監護權問題
時間Sat Feb 12 15:33:15 2011
事實經過:
與先生結婚兩年多因工作關係未長期相處
近日因小孩出世故請育嬰假在家照顧小孩
在家期間兩人因個性問題大小紛爭不斷
上個月擬離婚因我要求要小孩監護權與撫養費兩萬/月
他即挑明小孩給他媽養他就不需支付這筆費用
蓄意與我爭小孩監護權
這個月在家發現他有汽車旅館休息的簽單
從我懷孕後到小孩出生後陸續都有約五六張
其在懷孕前他曾上網找援交被我抓到一次
但因我僅握有對話紀錄
他只承認他有找但沒出去
現在我跟他攤牌後他承認有出去找女人(有錄音只錄到這樣)
承認僅有一次(未錄到音)
現在他表示不想與我分開
所以我手中有的證物只有上旅館休息的簽單
問題:
1.汽車旅館休息簽單能做為有效(有力)證物嗎
還是我還需要補上什麼對我才有利
2.我的月薪約6萬先生月薪約12萬
但我願意花時間教養小孩,可是他主張小孩給媽媽養
在判監護權上來說我有勝算嗎
我該再提哪方面的證據表示我願意為小孩盡心盡力
3.我查了網路是說如另一伴婚姻不忠
追訴權自發現起只有六個月
可令其簽切結書嗎,切結書在法律上來說是否有意義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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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25.173.191
1F:→ g243536:汽旅誰都能去~找女人幹麻?你的證據都好模湖喔 02/12 17:01
2F:推 hcya:1.離婚後,沒有監護權(親權)的一方,若真的是子女的生父,當 02/12 18:45
3F:→ hcya:然還是要分擔扶養費啦~ 02/12 1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