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lassesfish (眼鏡魚)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想請問腳踏車車禍...
時間Sat Feb 12 01:41:38 2011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1.2.11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受傷,當下無去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去警局作筆錄備案,現場沒有被保留,但交警之後說會去拍照。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沒有連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當日下午我騎自行車車道,往西的方向騎腳踏車,牽著狗順便散步,
當時在自行車道內所以沒有任何號誌,車速大概5以內吧,沒有很快,
腳踏車流量也不大,車道大約可容下三輛腳踏車的寬度。
對方當時騎著小折迎面而來,只有我跟他,身邊並無任何腳踏車,
但對方為了閃躲我跟小狗,不慎摔倒在地,
這時騎在他後面的兩位騎士有看到,並與我一起扶他起來,
但是沒有跟証人留下聯絡資料。
之後因為我們都沒有戴安全帽,對方跌倒的時候有撞到頭,跟一些擦傷,
他表示腦震盪當下都不會有什麼問題,我本說要留手機號碼給他,
但他怕我之後賴皮,表示要叫警察來,後來又說去醫院檢查沒事就算了。
結果騎到醫院時,他不知為何又說去警察局備案好了,
之後警察請了交警過來,交警也說第一次處理這樣的事,
我問有什麼相關法律規定嗎?交警也沒有回答我。
之後交警拍了對方的受傷情況,還有我的狗= =
並對我們雙方做了筆錄並錄音,
然後他問清楚了地點,說等一下會去現場拍照,
要我們之後如果有事自行聯絡。
六、問題:
我想請問像這樣的情況
要是之後對方向索賠,我應該如何處理比較好呢?
像這種腳踏車的問題到底有沒有相關法律的規定呢?
其實我沒有不想負責的意思,也可以理解摔車心情很差
但是對方好像一直怕我跑掉還是賴皮,態度一直很不好
而且其實我真的很懷疑他在騎車的時候很不專心
路真的不窄,我車速也很慢,看到我跟我的狗他比較像是突然嚇到摔倒
這件事害我之後可能都不太敢騎車帶狗散步了~_~"
麻煩板友幫幫我了,謝謝<(_ _)>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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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0.192.49
1F:推 hoboks:沒物證沒人證 只有他受傷的證明 要怎麼證明受傷是因你而起? 02/12 01:49
2F:→ hoboks:無法證明就無法定你過失傷害的罪 也無法要到賠償 02/12 01:49
3F:→ glassesfish:可是我已做筆錄承認他是因為閃躲我的狗而受傷了耶QQ" 02/12 01:57
4F:→ m06:本來就不該騎車帶狗散步了吧@@? (雖然好像沒有法律規定) 02/12 02:49
5F:→ m06:既然你都願意負責了 承認也無不妥 02/12 02:50
6F:→ wkz:道安規則140有規定,道處條例84定有罰則。 02/12 02:53
7F:推 depravity:你本來就不能騎車帶狗散步 = = 不敢違規應該的 XD 02/12 06:12
8F:→ glassesfish:道安規則140是說在道路奔走妨礙交通 我這樣算嗎~_~" 02/12 11:55
9F:→ glassesfish:而且我不懂為什麼本來就不應該騎車帶狗散步... 02/12 11:58
10F:→ glassesfish:自行車步道內並無任何規定說寵物禁制進入呀QQ 02/12 11:59
11F:→ glassesfish:謝謝w大幫我找出條文 謝謝^^ 02/12 12:00
12F:→ glassesfish:所以如果對方向我索賠 我應該要如何處理比較妥當呢? 02/12 12:00
13F:推 hoboks:1你都承認自己有過失了 那就乖乖賠償吧 02/12 13:17
14F:→ wkz:算,自行車道沒規定寵物不能上去,在寵物的主人不能讓寵物奔走 02/12 15:20
15F:→ wkz:妨害交通,都已發生事故了,難謂無妨害交通阿 02/12 15:21
16F:→ shirochan:本來就不能騎車帶狗散步,還想撇清責任? 02/12 18:53
17F:→ glassesfish:我如果想撇清責任我就不會去承認他是因為閃躲我的狗了 02/12 22:39
18F:→ glassesfish:我也有打算要賠償他呀 只是總不能讓對方索求無度吧 02/12 22:40
19F:→ glassesfish:只是想問要怎麼樣賠償對方 才比較妥當 謝謝大家 02/12 22:41
20F:→ wkz:賠償不外乎體傷與財損,看對方提出的條件你是否能接受,如能 02/13 00:05
21F:→ wkz:接受就和解吧,畢竟對方有受傷,如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你可 02/13 00:07
22F:→ wkz:能會被起訴,評估一下所花訴訟時間與被起訴判刑的風險及對方 02/13 00:09
23F:→ wkz:提出的和解條件吧... 02/13 00:09
24F:→ glassesfish:好 謝謝w大<(_ _)> 另外我想問體傷與財損有時間限制嗎 02/13 00:13
25F:→ glassesfish:因為當時他本來說要去醫院也沒有去 我也不知道他有沒 02/13 00:13
26F:→ glassesfish:有去醫院做檢查 要在多久時間內都算我的責任呢? 02/13 00:15
27F:→ glassesfish:真的謝謝各位板友的熱心幫忙 02/13 00:16
28F:→ glassesfish:另外我有看了幾篇文章 如果真的和解了 我是不是除了 02/13 00:24
29F:→ glassesfish:和解書外 也需要請對方簽一張撤回刑事告訴狀呢? 02/13 00:24
30F:推 loveloser:若是你車禍 對方留隻號碼就走掉你會放心嗎 報警處理錯了 02/13 13:11
31F:→ loveloser:嗎? 人心難測 保護自己阿 02/13 13:12
32F:推 depravity: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3條第5款寫著要通知警察機關 XD 02/13 13:24
33F:→ depravity:沒通知才是有問題的處理方式 XDDD 02/13 13:24
34F:→ glassesfish:我從頭到尾都沒有說報警錯啊QQ 我只是覺得對方怎麼本 02/13 22:03
35F:→ glassesfish:來要去醫院沒有去 如果要去警局應該是在現場就報警了 02/13 22:04
36F:→ glassesfish:我們自行過去警局的話 現場其實就沒有保留了 不是嗎 02/13 22:05
37F:→ glassesfish:讓我覺得更妙的是 交警當下竟然不知道要怎麼處理~_~ 02/13 22:07
38F:推 Sagarmatha:河濱自行車道碰到小狗和小孩都要特別小心 02/15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