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er (+-*/)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能以「盜領」請警察抓嗎?
時間Thu Feb 3 14:00:07 2011
事實經過:
我妹領有有
輕度智能障礙手冊,之前他有工作的時候,我都會幫他把錢存到郵局(我妹的
戶頭),因為我妹不懂理財,基於保護他的財產,所以我代替他保管存摺跟提款卡。
後來他在網路上認識一位朋友,因為我妹從小就沒有什麼朋友,所以,也沒有阻止他
交朋友。某天,我妹偷偷的從我這邊拿回他的提款卡給他朋友。我們家人怕他被人騙拿去
亂花,所以一早就去郵局辦理停卡,希望可以來得及阻止。而那幾天我妹去網友家裡住,
也沒回來。想說應該沒事情,沒想到後來收到郵局寄出的儲金對帳單才知道已經被領走
三萬元。事後,經過我自己的追查發現,我妹的網友在我停卡的當天有載我妹回家拿他的
郵局存簿、身份證和印章,帶我妹去郵局辦理遺失補請。所以當天就在郵局領走了三萬元
,過兩天又各領了兩萬元跟一萬八千元。總共領走了六萬八千元。後來我妹的網友希望不
要報警,他說他會還錢,我則請他寫借據讓我心安。但是約定還錢的日子到了,他跑掉了
打電話給他,他也不接。目前,我知道他的家人的聯絡方法,但是他家人說不願意幫
他處理(通話的過程中得知他家人也被他的這種行為搞得生活烏煙瘴氣,似乎不止一次)
,所以現在我想只能報警處理了,但是有個疑問,想請各位懂法律或是有經驗的大大幫忙
解惑或建議,非常感謝各位的協助。
問題:
網友說當初他有問過我妹可不可以提領,而我妹有回答他說可以。
網友這樣有犯罪嗎?如果有,是哪一種罪?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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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9.77.207.60
※ 編輯: dier 來自: 180.218.54.44 (02/03 15:49)
1F:推 hoboks:1準詐欺罪 02/03 16:48
2F:→ g243536:侵佔 02/04 04:23
3F:→ fatcats:輕度智能障礙手冊 這個在過程中扮演什麼角色? 02/04 11:01
4F:→ fatcats:如果對方知情 會更嚴重嗎? 而寫了借據是否就變成非侵占了 02/04 11:03
5F:→ fatcats:如果照二樓所說 對方是否能拿出借據並告誣告? 02/04 11:03
6F:→ fatcats:又或者 若被告詐欺 對方可否以借據為由反告誣告? 02/04 11:05
7F:推 hoboks:詐欺是339 準詐欺是341 02/04 11:27
8F:→ fatcats:謝謝指正 341好像比較貴...XDD 02/04 11:37
9F:→ dier:因為之前對方說是我妹說可以,他才領的。所以我不確定他是否 02/04 13:36
10F:→ dier:有罪,現在可以去報警了,謝謝各位的解惑。謝謝。 02/04 13:37
11F:推 hoboks:你妹說可以未必可以 因為你說了她有疾病 你妹的同意未必 02/04 14:15
12F:→ hoboks:能當作真摯的同意 讓檢察官去判斷吧 02/04 14:15
13F:→ dier:謝謝各位大大的說明,剛去警察局,警察說只能到民事法庭抗告 02/04 14:46
14F:→ dier:@@ 我只能再去民事法庭了。 02/04 14:47
15F:推 hoboks:那是條子要吃案 你去地檢署提告 檢察官一定會受理 02/04 14:56
16F:→ dier:謝謝 hoboks 大大的建議,那我改去地檢署 02/04 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