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cky35 (我不太會使用水球)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社區管理員代收法院傳票
時間Tue Feb 1 21:09:01 2011
事實經過:
大約六點多管理員按我家門鈴說有掛號
拿給我
社區住戶的法院傳票跟掛號信
我想因為爸爸是社區管委,所以管理員才交給我們
問題:
第一次代收到法院傳票,不知道該怎麼辦
傳票信函有附一張「xx地方法院送達證書」要請收件人簽收
Q1.除了我直接將信拿給收件人外,可以請警察去通知收件人嗎?
Q2.若是前者,簽收的送達證書是由我們寄到法院?還是可以交給郵差帶回就可以?
Q3.延續Q2.,我就是所謂的「送達人」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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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62.166
1F:→ yuusnow:1.為什麼要請警察通知? 你們拿給他就好了 02/01 22:33
收到傳票表示有法律糾紛,我怕拿給他,會被施暴 (個人想像,也許多慮)
2F:→ yuusnow:2.郵差帶回 3.不是 02/01 22:33
3F:→ yuusnow:另外 基本上法院文書最好不要由你們代收 02/01 22:34
管理員說有掛號,我原本以為是我們的信,拿進屋裡細看才知道是傳票
住公寓社區,信件是管理員代收,若有掛號就在信箱前貼字條通知
剛好碰到過年,管理員明天開始放假,因此就將信給我們
希望僅此一次,下不為例
※ 編輯: racky35 來自: 114.43.62.166 (02/01 23:11)
4F:推 depravity:妳收了沒及時轉達到要負責的 = = 02/02 00:37
5F:→ racky35:PO文之後沒多久,信件都送到了 02/17 2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