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69 (h69)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車禍騙警察自己為當事人被開罰單有刑責嗎
時間Wed Jan 26 15:21:07 2011
事實經過&問題:
朋友之前與人發生車禍,他機車借給同學A騎,事故發生對方為汽車,肇事逃逸,但朋友也
有違規,所以被警察開一張罰單,騎車的人其實是同學A,朋友代替他被罰(騙警察說車是
他騎的),事後請同學A繳錢,對方不肯,如果到警局說明原委,車其實不是他騎的,罰單
開錯人,朋友會有什麼罪嗎?例如偽造文書、妨礙公務之類的。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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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82.233.19.105
1F:推 hoboks:罰單不是開騎車的那一位嗎? 01/26 15:24
2F:→ h69:對阿,但是警察事後才到,他們騙警察說當時騎車是另外一個人 01/26 15:26
※ 編輯: h69 來自: 182.233.19.105 (01/26 15:28)
3F:推 hoboks: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01/26 15:29
4F:推 depravity:另外一個問題是 妳朋友以為他說改就改這麼簡單嘛 = = 01/26 15:38
5F:→ winterrain:推h大 不過應該不會成立 因為警察有實質調查的義務 01/26 15:53
6F:推 awanderer:使公務員登載不實還有爭議,畢竟警察有調查的義務 01/26 15:54
7F:→ awanderer:本案有人受傷嗎? 01/26 15:54
8F:→ winterrain:如果對方受傷 可能就涉及頂替罪 01/26 15:55
9F:推 hoboks:如果是誣告 檢警的確還有實質審查義務 所以不構成使公務員 01/26 16:17
10F:→ hoboks:登載不實罪 此例有點像刑法上的自首 一般警察開單誰說是他 01/26 16:18
11F:→ hoboks:是行為人 單子就開他了吧 實務上有例子認為此種情況 01/26 16:18
12F:→ hoboks:不構成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嗎? 印象中以前看的見解 01/26 16:19
13F:→ hoboks:還沒有涵攝到此種案例過 01/26 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