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yu0918 (飯糰)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關於商標侵權的問題
時間Fri Jan 21 00:34:48 2011
事實經過:
小妹家裡是做小本生意,原本替A商家製作商品,而商品外包裝的圖案是由A提供,
我們再請塑膠袋廠商製作,之後A不再跟我們叫貨,剩下許多外包裝袋,擱置一段時間,
媽媽覺得很浪費,所以繼續使用,殊不知外包裝袋上的文字有註冊商標的...
A發現時說要提告,最後私下和解,但雙方並未白紙黑字寫清楚,也無第三者在場,
現在,只有當時媽媽轉帳金額給對方的記錄。
問題:
1.想請問各位,若現在對方要提告,我們是否要付出巨額的賠償金呢?
除了面臨賠償,是否還有其他刑事責任呢?
因為家人很擔心,所以來此請教各位,謝謝>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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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1.194.213
1F:推 hsinyeh:告訴你一件事情你可能不太想聽 01/21 00:49
2F:→ hsinyeh:刑事責任是不能靠這樣和解就沒事的 01/21 00:49
3F:推 Epimenides:假設他們可以舉證經過授權 物的所有權又是他們的呢? 01/21 12:20
4F:推 hotwingking:首先 你說的使用 是指什麼情況下的使用? 01/21 22:45
5F:→ hotwingking:因為一開始就不是未經商標權人同意而製造 01/21 22:47
6F:→ hotwingking:30條但書 附有註冊商標之商品,由商標權人或經其同意 01/21 22:49
7F:→ hotwingking:之人於市場上交易流通...商標權人不得主張商標權... 01/21 22:53
8F:→ ayu0918:謝謝各位的解答。 01/21 23:02
9F:→ ayu0918:媽媽是繼續用那包裝袋包裝商品,販售給其他店家 01/21 23:03
10F:→ ayu0918:只是當初A只是口頭上把圖案交由我們去製作外袋,並未立約 01/21 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