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i8 (你好我叫Gi8大)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本票問題
時間Wed Jan 19 23:14:57 2011
事實經過:
債務人簽發一張發票日(99.4)和到期日(99.4)相同的本票給債權人
但債權人沒發現日期相同,過了半年才發現並向債務人請求付款
但債務人拒絕(理由我忘了問= =)
問題:
債權人是我朋友的朋友,想問看看接下來該怎麼請求對方付款。
我的看法是因為到期日經過了,不可聲請強制執行
此時只能走民法債權債務之規定請求付款嗎?
還是可以依票據法第22調第四項請求付款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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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140.117
1F:推 hsinyeh:聲請本票裁定直接強制執行... 01/19 23:25
2F:→ hsinyeh:你知道到期日是幹嘛的嗎... 01/19 23:25
3F:推 depravity:都看22條了第一項請看清 = = 01/19 23:27
4F:推 a386036:直接查封房子 01/20 00:24
5F:→ Gi8:糗大了我搞錯啦 感謝各位哈哈.. 01/20 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