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zme (小華)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有人給我一筆錢 但他說要報警
時間Thu Jan 13 02:48:43 2011
事實經過:
他給我兩萬五 要我每個禮拜四天去找他
結果昨天我因為身體不舒服沒去
他就叫我兩萬五還他不然他要報警
p.s:前幾次我都有去
問題:
請問這樣我有犯罪嗎
我沒詐騙他
是當初他自己要給我兩萬五的
我們沒簽任何文件
但他說要報案
警察會受理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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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33.181
1F:→ g243536:...去找他?幹麻 有對價關係嗎XD 01/13 02:59
2F:推 hoboks:.....這個 如果是對方主動給你的 應該是不構成犯罪 01/13 03:48
3F:→ izme:對價關係是指? 01/13 03:48
4F:→ izme:就只是陪他吃飯 幫他弄工作資料 01/13 03:49
5F:→ izme:所以我不理他是沒關係的 我不會被抓嗎? 01/13 03:49
6F:→ bakame:會算"曠職"嗎?XD 01/13 05:25
7F:→ scott2009:敘述完全不合邏輯 01/13 07:11
8F:推 hoboks:只能說 人正真好 01/13 07:18
9F:推 depravity:若有難言之隱 請直接花錢找律師洽詢 理論上他會保密 01/13 08:12
10F:推 showbbs:正在哪 ? 看不出來 01/13 09:53
11F:→ fire2005:突然間有種走錯版的感覺....... 01/13 11:20
12F:→ g243536:不正陪你吃飯 你要嗎XD 01/13 12:13
13F:推 BrightKiller:你們有什麼關係 不方便說就不要問啊 01/13 13:21
14F:→ BrightKiller:所以你是秘書或是特助嗎? 有簽約的話頂多是民事問題 01/13 13:22
15F:→ hsinyeh:還好啦 月薪兩萬五 周休三日還OK 01/13 13:24
16F:→ depravity:還要看每日工時 :) 01/13 15:39
17F:推 a386036:包養??? 01/13 15:45
18F:→ izme:沒簽約耶 01/13 16:35
19F:→ izme:還是可以直接去警局問警察呢 01/13 16:35
20F:推 depravity:說的不清不楚 只能說可能會受理 不過也可能沒犯罪 = = 01/13 16:37
21F:→ izme:我們是很普通的關係 01/13 16:37
22F:→ depravity:真羨慕醫師 病人說不清楚起碼還可以自己檢查 XD 01/13 16:38
23F:→ izme:謝謝大家 我晚點直接去警局問我這樣有沒有罪好了 01/13 16:38
24F:推 NotJill:警察的法律知識..... 01/13 19:48
25F:推 chenglihao:如果警察的法律知識能當真的話..那世上就沒有詐騙集團 01/13 20:45
26F:→ yuusnow:與其去問警察,何不把事實經過都寫出來呢? 01/13 21:15
27F:→ yuusnow:突然丟一句有人給我兩萬五,有沒有罪? 誰知道阿 01/13 21:16
28F:→ yuusnow:他為什麼要給兩萬五? 是工作? 內容是? 有無簽約? 01/13 21:17
29F:→ yuusnow:版友不是神仙....這樣都能知道你在講什麼 01/13 21:18
30F:→ fatcats:不管如何 如果沒簽約的話 最多把錢還他 應該沒事 01/13 22:50
31F:→ fatcats:你要把錢吃下 你必須舉出合理理由...不然對方說轉錯帳 01/13 22:51
32F:→ fatcats:你屬於不當得利 那你怎麼反駁? 01/13 22:51
33F:→ fatcats:就算沒犯罪 也不表示可就地合法取得 讓你參考... 01/13 22:52
34F:推 hsinyeh:可以主張贈與阿 XD 01/13 22:52
35F:→ Wildavsky:否認就好啦 01/13 22:53
36F:→ fatcats:就算有錄音 也只會錄到"附條件贈與" 吧....@@" 01/13 22:53
37F:→ Wildavsky:條件違反善良風俗無效 錢還是可以吃下來 01/13 22:54
38F:→ fatcats:"弄工作資料" 並沒有違反善良風俗吧...@@" 01/13 22:55
39F:→ Wildavsky:嗯 不知詳情 01/13 22:57
40F:推 hsinyeh:除非該雇主原本工作就非法阿XD 01/13 23:06
41F:→ myrookie:警察的法律知識面對"吃案"兩個字不適用.不該管的還不是得 01/13 23:42
42F:→ myrookie:受理+受處分. 01/13 23:42
43F:推 depravity:不接民事叫吃案接了叫擾民 科科 XDDD 01/14 00:09
44F:→ depravity:伸頭一刀縮頭一刀 不如自己入地獄不要擾民吧 XD 01/14 00:10
45F:→ wkz:要放寬心,遇到這種鳥事,我只會跟他說祝你步步高升... 01/14 00:24
46F:推 lovelyshu:警察的法律知識很差...去年底因手機遺失報案就知道了... 01/14 10:16
47F:→ lovelyshu:我說要告侵佔,對方還跟我灰說如果人家以為是垃圾丟了不 01/14 10:16
48F:→ lovelyshu:就犯罪了?然後還和我灰什麼無主物先佔,一整個無知到極點 01/14 10:17
49F:→ lovelyshu:手機這種有sim卡有資料擺明是有人所有的東西,最好是可以 01/14 10:18
50F:→ lovelyshu:主張無主物先佔啦!!然後若拾得人真以為是垃圾丟了,這樣 01/14 10:18
51F:→ lovelyshu:是有構成不法所有意圖嗎??真懷疑他是怎麼考上的!?作弊喔 01/14 10:19
52F:推 depravity:這是要推案 不是她真不懂 = = 01/14 10:28
53F:推 snowtoya:我碰到盧半天的警察都會乾脆說家人是律師,我確認過之類 01/14 10:45
54F:推 NotJill:當年菜鳥新生時,想要告人公然侮辱 01/14 12:11
55F:→ NotJill:結果警察嚇唬我說告失敗就會變誣告.... 01/14 12:12
56F:→ NotJill:直到我回去問學校教授,才知道我被虎爛了.... 01/14 12:12
57F:→ NotJill:不知道那警察是真沒知識,還是只要想要少一事... 01/14 12:13
58F:→ NotJill:我只知道我再也不會參考警察意見了 01/14 12:13
59F:推 depravity:警局"告失敗就會變誣告"跟便利商店"歡迎光臨"是一樣的XD 01/14 12:19
60F:→ myrookie:我很納悶.手機遺失就是有人占有嗎?為何不能是被車壓扁? 01/14 15:12
61F:推 depravity:淡水河裡應該也有不少 XD 01/14 15:13
62F:→ myrookie:假使真的受理了侵占遺失物.最後手機被發現的地點是在垃圾 01/14 15:20
63F:→ myrookie:堆... 01/14 15:21
64F:→ snowtoya:我不太懂怎麼會有樓上情況發生。難道有人死就一定要報 01/14 17:53
65F:→ snowtoya:殺人嗎?但那個人可能是自己心臟病發死的啊(照你的邏輯) 01/14 17:54
66F:→ myrookie:雪大.您是指我嗎? 01/14 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