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YW (台南市大埔街97號)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侵占遺失物
時間Wed Jan 12 21:52:01 2011
事實經過:
幾天前我同學的手機遺失,
撿到手機的人在隔天有主動傳簡訊給手機電話簿內的人聲稱撿到該手機,
我同學聯絡對方想請求歸還手機,但對方卻開始藉故推託,
今天終於表明自己是清寒學生,要求索取報酬。
問題:
根據最近的新聞,拾獲遺失物有權索取十分之三的報酬我們也清楚,
包個小紅包當做感謝也是沒甚麼大不了的事,
但對方這種不給錢就不還的態度搞得我們這群同學很不爽,
想請問我們有沒有甚麼方法可以反制對方?
例如控告對方侵占遺失物之類?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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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3.167.162.179
1F:推 depravity:她有權留置合法要贖金 :( 01/12 22:09
2F:→ JAYW:現在對方都直接掛電話了 01/12 22:17
3F:推 hsinyeh:直接掛電話? 你是講了啥? 01/12 22:38
4F:→ hsinyeh:我建議你現在起電話都要錄音 01/12 22:38
5F:推 sisters:那就去警察局報案吧 01/13 00:50
6F:推 mapleone:索取報酬是他的權益。不爽也沒用。 01/13 01:12
7F:→ mapleone:或許,你可以放棄手機,再另買一個新的。 01/13 01:13
8F:→ enterpirse:沒有交給警方,不能以侵佔遺失物處理嗎? 01/13 11:20
9F:推 depravity:有通知並表明要索取法定報酬而留置又不符合侵占遺失物@@ 01/13 11:29
10F:→ depravity:這篇文章根本漏掉重點 電話溝通說了啥導致人家不理 XDDD 01/13 11:30
11F:→ depravity:手機主人可以不爽 撿到的當然也可以不爽 XDDD 01/13 11:31
12F:推 Nikon1992:誰知道是被偷還是真的遺失? 01/13 18:41
13F:→ JAYW:就請他們拿到最近的派出所,他們就說這樣很麻煩要做筆錄 01/13 23:14
14F:→ JAYW:然後就說他們撿到手機也很衰,還掉了錢包 01/13 23:14
15F:→ JAYW:還說我同學很幸運,現在已經不會有人撿到手機會還了 01/13 23:15
16F:→ JAYW:撿到手機到今天已經第五天,一直說自己很忙沒空交還手機 01/13 23:18
17F:→ JAYW:我門通知警察還怪我們態度很差,還說自己也掉錢包 01/13 23:18
18F:→ JAYW:掉錢包是我們害的嗎 = = 01/13 23:19
19F:→ john0227:推D大 除非你是被偷不然對方於法有理... 01/14 03:37
20F:→ depravity:為何對方說妳態度差 妳說的這些都看不出來 省了啥嗎?? 01/14 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