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rangeEvelyn (Evely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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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其他] 支付命令裡的金額怎麼算的
時間Sun Jan 9 23:26:50 2011
代po...
新增*支付命令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台幣貳萬肆仟柒佰貳拾元,
及自民國九十 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起至清償日止,
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台幣伍佰元,
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二、債務人請求支原因事實如附件所載。
三、如債務人未第一項期間內提出異議,本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
是否還須提供其他資料呢??
事實經過:
我在94年9月30日有跟一家公司買書,金額總共是新台幣26,470元整,
約定頭期款新台幣1,750元,其餘分二十四期支付,我想退書時已經超過七天鑑賞期,
所以後來也付頭期款了,之後因為搬家我不小心把那些文件丟掉,
我聯絡當初的承辦他都不接電話,後來也變空號..
最近收支付命令了,是這個公司向法院聲請的,
上面寫我應向這家公司清償24,720元,
及自民國94年11月21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五百元,我想趕快把書錢還清,
於是連絡支付命令聲請狀上對方的電話,
對方說我總共要還新台幣31,390元,
請問這31,390是怎麼算出來的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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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110.198
1F:推 hsinyeh:阿...你不會問他... 01/09 23:27
有~有打算要問他,但是還是想先問問一般這樣子都是怎麼算的,
他怕到時候問了如果聽不懂或是算錯也不知道..
※ 編輯: OrangeEvelyn 來自: 218.160.110.198 (01/09 23:29)
2F:推 tks9527:先聲明異議,然後會開一次的法院調解,在調解時問他就好了 01/09 23:29
3F:→ hsinyeh:你可以把支付命令內文全部打出來 說不定不要異議讓他確定 01/09 23:29
4F:→ hsinyeh:以後讓他來強執比較有利 01/09 23:29
5F:→ hsinyeh:粗略估算了一下 應該是買書的錢還欠 24,720 然後到現在 01/09 23:31
6F:→ hsinyeh:約五年半 每年5%利息+再加上支付命令500 總共這樣 01/09 23:31
7F:→ hsinyeh:不過他如果支付命令最後總共只請求24720 那就讓他確定吧 01/09 23:32
8F:→ hsinyeh:不過你要把全文打出來才能判斷 這樣不清不楚的 01/09 23:32
9F:→ Eventis:利息會跟著清償日跑,因此執行時還是會重算啊. 01/09 23:34
10F:→ Eventis:不過對遲延期間和時效我個人覺得有疑問就是,先異議再說. 01/09 23:34
痾...原來他已經先還兩萬多了耶= ="
他說對方跟他說可以讓他分三期還,
所以他上個月還10000,上上個月還11390,
他說他當初也只是想趕快把該還的還一還,
可是他又想弄懂31390怎麼來的 囧
我想他應該已經不能異議了吧~
因為支付命令內容只給我這些,明日我再補上完整的...
※ 編輯: OrangeEvelyn 來自: 218.160.110.198 (01/10 00:05)
11F:推 depravity:妳是買分期付款的書還是跟書商借錢買書?? 01/10 00:05
他那是分期買的..
※ 編輯: OrangeEvelyn 來自: 218.160.110.198 (01/10 00:07)
12F:→ Eventis:呃,其實如果本來就有清償意願的話,金額前後有出入的部分, 01/10 00:48
13F:→ Eventis:換算成訴訟需要的來回車資,請假不能工作的薪資,勾勾纏這些 01/10 00:49
14F:→ Eventis:也還不算特別吃虧,既然談好也在履行了,其實考慮就這樣解決 01/10 00:49
15F:→ Eventis:也未必就是損失. 01/10 00:49
※ 編輯: OrangeEvelyn 來自: 219.80.8.194 (01/10 12:55)
那31,390到底是怎麼來的阿@@??
提供這些還是沒辦法知道怎麼算出來的嗎?
※ 編輯: OrangeEvelyn 來自: 218.160.113.253 (01/11 18:21)
16F:→ Eventis:最粗略的算法把利息從94/11/21算到99/11/21,本息至少 01/12 03:47
17F:→ Eventis:24720 + 24720 * 0.05 * 5 = 30900, 如果下面再有問號就請 01/12 03:48
18F:→ Eventis:其他先進, 不才不擅解釋:) 01/12 03:48
19F:→ Eventis:不過我想對方主張的數字應該是直接從94/9/30去按計算機的, 01/12 03:50
20F:→ Eventis:這有沒有疑問上面回過了,不再重複:) 01/12 0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