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hestime (沉默)
看板PttLifeLaw
標題[繼承] 土地分割過戶的問題
時間Thu Jan 6 01:23:06 2011
事實經過:
老家住鄉下 因宗族大的關係
所以常常有土地實際擁有人與登記人不同的狀況
爺爺留下一筆土地 登記人為大伯與另外兩個親戚 實際由老爸兄弟共有
大約在十七或十八年前老爸跟他其他的兄弟決定將農地拿來蓋工廠出租
於是幾個兄弟決定將土地分成五份 在祖宗牌位面前以抽籤方式決定
老爸的運氣好抽到最靠近私設通路外圍的第一塊土地
兄弟各自在自己抽到的土地上蓋起工廠出租
四年後大伯因為嗜賭欠了好幾百萬
老爸買下大伯的土地以幫助他度過難關(靠近外圍的第二塊)
老爸幾個兄弟決定今年把該分割或者該登記的登記好
結果其他幾個兄弟主張當初只有分使用權不算分地(這個多年來沒有提過)
想要主張依照當初的五份重新抽籤
(老爸的土地位置較好 比較容易租)
老爸當然不同意 認為當初已經在祖宗面前抽籤決定好土地的分配
這些年來各自使用各自的土地並且繳交各自的房屋稅
應該按照各自的使用將土地鑑界分割然後登記
且其中一塊的權利已經經過買賣 不願同意
問題:
老爸是否可主張當初抽籤分配即含有分配土地的權利
只是因鄉下人省錢 沒有變動初始的登記人
且這些年的房屋稅金使用是各自付各自的
並經過土地權利的轉移 其他兄弟不應該在提出重新分配土地位置的要求
另外兄弟抽籤分地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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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0.50.177.213
※ 編輯: ashestime 來自: 110.50.177.213 (01/06 01:52)
1F:→ mrschiu:建議用繳稅這個事實證明所有人同意當年分配的結果.. 01/06 02:40
2F:→ mrschiu:然後趁大家還沒撕破臉趕快大家約好去地政那邊登記一下.. 01/06 02:41
3F:→ mrschiu:快的話半小時慢的話兩天就好了.. 01/06 02:41
4F:→ mrschiu:自己的土地自己登記根本就不用多少錢.. 01/06 02:42
5F:→ mrschiu:先去櫃檯問清楚流程..一些表單可以從網路下載..先填好 01/06 02:44
6F:→ mrschiu:最後大家在櫃台到齊確認內容蓋章就好.. 01/06 02:44
7F:→ mrschiu:是可以開調解委員會但最好自己在家就調解好以後還要作親戚 01/06 0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