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nce2mylife (Dylan)
看板PttLifeLaw
標題[租賃] 想請問一下問題!
時間Tue Jan 4 19:20:27 2011
事實經過:
在去年的九月,與上一個房東終止合約關係,起初與房東擬定契約,
第一個月是押二租一的金錢,也與房東說好剩下押金可抵水電費。
現在房東卻告知因為牆壁過髒,需要粉刷,
所以粉刷金額與最後的水電費把押金全部都抵掉。
沒有剩下任何押金。
但當初在交房子的時候,房東本人因故未到,
由房東的親戚來進行交房子,
房子的狀況,當初也都說ok!沒啥問題!
問題:
想請問大家,這樣有什麼辦法可以透過相關法律程序討回剩下押金?
契約都還留著~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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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8.61.75
1F:推 depravity:訴訟舉證房東該返還押租金在房屋所在地或房東戶籍地 01/04 1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