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lower707 (花花花)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車禍之後的賠償問題
時間Wed Dec 29 01:06:47 2010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今年12月中 14.15號左右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只有摔車 沒有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也叫了救護車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車子有保險(但車子也沒事)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朋友違規穿越馬路 結果造成有一位機車騎士小姐為了躲他而摔車
當下有叫了救護車和警察 也馬上去了醫院
也談好了朋友負擔醫療費和車子的修理費
車子因為對方有保險 車子也沒事 所以就沒有要出這個費用(講好的。)
於是朋友也出了當天的診療費(600元)
醫生說那位騎士小姐其實沒受什麼傷 只是摔倒而已
小姐說他還要再去作一次全身檢查 也要朋友出這個費用(560元)
結果也是沒什麼事
然後小姐說 因為這次摔車所以他之後那個星期就都沒去工作
要朋友負擔他沒去上班的一半的薪水(2500元)
(她說他做家教一次1000元,所以一個星期是5000元,一半就是2500元)
六、問題:
我們都認為雖然朋友違規穿越馬路是不對的
但是當時已經講好說出醫療和車子的賠償費
而且朋友也很有誠意 常常打電話去關心他的狀況
我們認為出醫療費是應該的(而且還出了兩次 兩次都沒事)
現在還來要一半的薪水,有點太超過...
請問這個賠償應該要怎麼談比較合理???
朋友應該要出那2500元嗎?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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