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ach0989 (each)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問題] 奇怪的法院證人傳票~~日費?旅費?
時間Tue Dec 28 20:04:20 2010
今天我爸爸收到一封法院傳票
上面寫到我爸爸要去本地地檢署做"證人"
但是爸爸不認識那個被告人(妨礙名譽罪)
有人有類似經驗的嗎?
爬文看到可申請日費跟旅費
請問這兩種申請的費用有何差別?
雖然是本地地檢署
那如果爸爸搭乘交通工具例如計程車(並要求收據)前往
是否可另外申請該車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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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3.250.225
1F:推 Iolaus:日費:你就用1天(日)500元來理解好了。 12/28 21:24
2F:→ Iolaus:旅費:旅途所需交通費,但不是核實發給,而是按標準核發。 12/28 21:25
3F:→ Iolaus:例如:1.同縣市不給旅費。2.坐飛機跟坐火車拿到的錢一樣。 12/28 21:26
4F:推 depravity:1是公然違法 法規規定要給大眾運輸系統(公車.捷運費) XD 12/28 21:29
5F:→ depravity:不過比國軍某情況會給妳錢領據不給錢好多了 XD 12/28 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