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q (沒有冬天的台南)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民事中的不得抗告
時間Wed Dec 15 23:47:51 2010
事實經過:
家中去年因為車位被人無故侵佔 後來發現原來當初車位登記時
建設公司登記錯誤 所以雖然家中有買車位(有收據)
但車位登記在同棟別戶人家名下 多年來雙方都不知有登記錯誤
後來對方辦理登記時發現 向法院提出所有權歸屬他方
我們家是被告 現在在法院中進行中
問題:
今天家中收到法院通知 裡面說要言詞辯論
另有提示"不得抗告"字眼
想請問這是什麼意思? 難道是說 我們家就白白損失車位
不能再爭取權利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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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3.102.25
1F:推 hsinyeh:.....你一定誤會了什麼 12/15 23:49
2F:推 darimgh:是指法官要開言詞辯論這個決定不能抗告? 12/15 23:54
3F:→ miq:我剛看到通知 上面寫本件應再言詞辯論 後面寫本件不得抗告 12/16 00:02
4F:→ depravity:這種前後文需保密的妳也要猜?? 請他找律師不就好了 XD 12/16 00:02
5F:推 hsinyeh:開言詞辯論又不是裁定... 12/16 00:02
6F:→ miq:所以這樣的發展是好還是不好?? 12/16 00:03
7F:→ miq:謝謝上面大家的回應 12/16 00:03
8F:推 Funny0905:我猜..應該是法官於言詞辯論終結後,又裁定再開言詞辯論 12/16 00:23
9F:→ Funny0905:程序,這個再開的裁定不得抗告,意思是原po家人必須依照 12/16 00:23
10F:→ Funny0905:通知單上面的時間去開庭。 12/16 00:24
11F:→ Funny0905:這種情形可能是法官寫判決寫到一半覺得有些地方不清楚, 12/16 00:25
12F:→ Funny0905:所以叫雙方再過來當面問問。建議務必出席,否則可能不利 12/16 00:26
13F:推 Yyyyyy:既然是建商登記錯誤 打輸的話就再跟建商求償就好啦 只是 12/16 00:30
14F:→ Yyyyyy:有可能要不到而已 12/16 00:30
15F:→ depravity:能舉證時效沒過至少有錢要 12/16 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