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ndivy (Ivy)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管委會不停的貼公告騷擾住戶
時間Wed Dec 15 12:38:21 2010
事實經過:
Ivy在這棟大樓擁有兩戶
一戶出租給公司(親戚的公司)
一戶自己住家用
然後親人有使用機車位
當時已住戶名義申請使用機車位
但事後管委會一直認為這機車位屬於公司
要收營業用的費用
住戶用一個月100
公司用一個月500
管委會從來不出面跟我談這件事
只一味的在公告欄貼公告
把我的姓名地址都公布出來並說我積欠管理費
還說要支付命令
之後就收到開協調會單子
第一次去法院對方沒有出現
第二次去法院協調對方派代表並且跟協調委員說
"已經跟該住戶協調很多次了,要直接進入司法程序"
(我聽到傻眼~我從來沒看到管委會的任何人來跟我提這件事)
第一次開庭已經結速
目前要第二次開庭
只是大樓管委會
不停的一直張貼這件事情公告
造成Ivy困擾
每次有朋友親人來都要解釋事情經過
有聽朋友的建議先發存證信函給管委會請他不要這樣貼公告
但是今天又有一張新的公告
上面還寫說請我們不要威脅管委會.........
我的天啊!!!!!!!!
問題:
1.Ivy在本大樓擁有兩戶一戶住家一戶公司
不可以以住家名義使用機車位嗎?
2.請問住戶可以到法院對管委會提告嗎?
如果要提告要以甚麼名義提告?
妨礙隱私?(不想被這麼多人知道我的姓名地址,一個女生的資料備到處散播)
妨礙秘密?(本來不想要讓其他人知道出租給親人的公司,被他一貼大家都知道了)
公然誹謗?(Ivy都有繳交管理費....)
公然侮辱?(Ivy並沒有威脅管委會...只是想請他們不要一直公告)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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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1.147.47
1F:推 meblessme:除非你能保證公司人員客戶都不會停那個位置 12/16 08:43
2F:→ amx002:我覺得要交2份停車費吧?一個公司一個住家 12/17 10:02
3F:→ amx002:同意一樓說法 12/17 10:04
4F:→ kindivy:可以保證!~公司員工三人~都不會騎車也駕照~顧客更不可能停 12/17 12:18
5F:→ kindivy:只使用一個停車位?要付兩分也不太合理吧!~ 12/17 12:19
6F:推 baiyao: 1.不可以用住戶,你自己也知道佔了便宜了 07/20 19:00
7F:→ baiyao: 2.管委會侵犯隱私及洩露個資,存證信函保全自己權益 07/20 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