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unmo (暈某)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勞資] 一次匯款2萬以下不用繳稅?
時間Tue Dec 14 19:24:58 2010
事實經過:
大陸友人跟台灣某公司簽約合作,大約可得到每個月兩萬元以下的收入
但這筆收入要先轉到我的戶頭,我再轉給友人
該公司說每個月一次匯款兩萬以下給我,不用課稅(超過的話就要收10%)
因為是先轉給我,該公司每年會寄扣繳憑單給我申報
我有正職收入,還有一些股利啥的收入
問題:
1.這筆每個月一次的兩萬塊以下收入,報稅時就不用計入我的總所得,然後被課稅嗎?
2.是否有可能造成我因為收入增加,變成稅率增加的狀況?(6%變13%...)
3.該公司說他正派經營還要寄扣繳憑單給我
但這種經第三人轉帳避稅的方式有無涉及洗錢風險,我有可能面臨怎樣的法律責任?
4.我轉給大陸友人時,是否超過一定金額也會被課稅?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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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2.104.140.184
1F:→ snowtoya:是什麼樣的合約內容要說清楚啊 12/14 19:28
2F:→ snowtoya:像我們寫作一年二三十萬都在免稅額內 12/14 19:28
3F:→ yunmo:友人出書,該公司幫忙寄賣書 12/14 19:29
4F:→ snowtoya:那一年24萬還在免稅額內啦 12/14 19:29
5F:→ snowtoya:有給你扣繳憑單報稅就要報進去,我記得是先前聽前輩講, 12/14 19:31
6F:→ yunmo:但我自己另外有正職收入本來就要繳6%稅,這些額外的不用課? 12/14 19:32
7F:→ snowtoya:所得x0.7< 18萬 都是免稅範圍 (我的稅都是我媽報的,我只 12/14 19:32
8F:→ snowtoya:知我每年都還可領到一點退稅,因出版社給稿費時就先扣了 12/14 19:33
9F:→ snowtoya:我記得是分開算的 12/14 19:34
10F:→ yunmo:知道了,謝謝 12/14 1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