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ricangustw (提起來就會放不下)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勞資] 詐騙?偽造文書?
時間Sun Dec 12 23:16:12 2010
事實經過:
(代家人詢問)
某房仲業店長以投資名義募集資金,後將資金挪為己用,致使投資人之資金全數
消失於店長個人債務。有簽合約說明資金用於投資。
問題:
不清楚這樣行為觸犯何種法律?
詐騙?偽造文書?侵佔?背信?
是否可由地檢署控告刑事連帶民事賠償?
重點是,錢怎麼要回來?
(很多問題,謝謝幫忙解答)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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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109.186
1F:推 depravity:重點是 沒有一定要得回來的方法(勝訴也可能拿不到錢) 12/12 23:22
2F:→ ericangustw:請問基本處理方式? 12/12 23:30
3F:推 depravity:先請請會計師查帳刑事到派出所報案民事請律師訴訟 12/12 23:46
4F:→ ericangustw:謝謝樓上熱心的回答。 12/12 23:50
5F:→ ChrisBear:刑事上有背信罪成立之嫌 12/13 08:32
6F:→ ChrisBear:如果投資目的在勸募股票則有證交法之問題 12/13 08:33
7F:→ ping2001:四種罪名似都有可能,依事實而定…不過金錢部分,如未假 12/13 16:28
8F:→ ping2001:扣押或公司及個人也沒財產了,那只有刑事告訴看有無和解 12/13 16:29
9F:推 Funny0905:應該只有侵占跟背信。 12/14 02:11
10F:→ Funny0905:能不能要回$要看合約,或是不當得利 12/14 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