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feng (烏龍綠去冰半糖)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關於毀損商譽
時間Sun Dec 12 19:31:27 2010
是這樣的,前陣子我打了一篇食記,
內容我個人覺得沒有寫什麼侮辱性字眼,
只是很主觀的認為食物一般般、服務冷淡,
所以把它放在我網誌上的分區「地雷區」分類「最好不要啦」
(但我沒有在PTT之類的其他地方散佈,就只是讓他安靜的躺在那)
結果最近該店家找到我的網誌,並在留言上表明
「對於此網頁影響商譽部份,已存檔備份,將保留法律追溯權」
有什麼影響嗎?
若我改成分區「主觀的認為」分類「我不喜歡」,
會不會又被「警告」一次啊?  ̄﹏ ̄
--
我覺得我並沒有寫什麼啊…
jallice.pixnet.net/blog/post/2188463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206.113
1F:→ snowtoya:若我是你,我會到處PO那篇心得文+大肆宣揚賣家會告人..XD 12/12 19:48
2F:推 NotJill:去數字版問有沒有發食記會被告的八卦..... 12/13 1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