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roakis (John G. Proakis)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出庭作證
時間Sat Dec 11 09:01:15 2010
事實經過:
一年多前我住得地方遭小偷,禮拜一要出庭作證人
問題:
昨天才知道著個消息,來的有點突然,而且我現在正在當兵,禮拜一我就在營區裡面了
而且路途遙遠,加上我知道的又不多,只是回到家看到案發現場而已,所以實在有點不
想去,可是現在法院他們又放假,聯絡不到人,我可以先回營區,禮拜一當天在跟他們請
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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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70.169.114
※ Proakis:轉錄至看板 LAW 12/11 09:03
1F:推 mapleone:作證是好國民應盡義務。部隊又可請公假,盡量出庭吧。 12/11 11:47
2F:推 hcya:現役軍人的話,傳票必須要由軍官長官送達才行,這份送達不合 12/11 12:08
3F:→ hcya:法。禮拜一再自己或請家人跟法院說一下吧,待傳票合法送達後 12/11 12:10
4F:→ hcya:再出庭,請假、旅費日費之請領等等比較不會有問題~ 12/11 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