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nksable ()
看板PttLifeLaw
標題[消費] 合購高鐵回數票的保障
時間Fri Dec 10 11:46:29 2010
事實經過:
高鐵非記名回數票可由不同人持有,因此開團合購,目前運作方式是大家先付錢,再
依使用序面交使用;但若有人拿了票卻不面交給下一位使用者,不知道該如何處理。
問題:
1. 以我為主購買下回數票,向其他人訂立租用的契約,一旦有人拿了車票不還,是
否在法律上能給我們保障?
2. 如果真的要訂立契約,自行擬定並所有人同意(簽章)即可嗎?會不會有最後不
具法律效力的情況發生?
3. 若我的方式不可行,有沒有可以保障大家權益的方式?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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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眼睛看不見,可是你一直在看她;
她的眼睛看得見,可是卻看不見其他人。
--于晴《鬥妻番外篇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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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83.95
1F:→ fatcats:若訂立租賃契約 => 應該會被趕出合購版 => 因為非合購 12/10 12:35
2F:推 fatcats:基本上合購就是一種契約了... 12/10 12:37
3F:→ fatcats:最簡單的方式就是 收保證金 由下一位團員於面交時退還 12/10 12:39
4F:→ fatcats:然後最後一位拿到票後跟主購請款 拿回保證金 12/10 12:40
5F:→ fatcats:如果發生你說的事情 就是團員跟主購求償 主購跟不交票的 12/10 12:45
6F:→ fatcats:團員求償... 12/10 12:46
7F:推 depravity:1.妳能舉證法院會還妳公道 只是成本可能划不來 12/10 12:59
8F:→ depravity:2.不被舉證推翻合約不違反公序良俗強行法規就不會 XD 12/10 12:59
9F:→ depravity:3.理論上走契約路線可行 可是處理起來不見得划算 XD 12/10 13:00
10F:推 sobigone:民事契約只要不違背公共秩序善良風俗 雙方意思合致即成立 12/10 13:24
11F:→ sobigone:你自行擬訂的契約是有效的 只是要舉證簽名等程序不是造假 12/10 13:26
12F:→ alawyer:開本票~:D 12/10 13:35
13F:→ depravity:我覺得會想省那幾百塊的勸她願賭服輸可能比較實際 XD 12/10 14:06
14F:→ sobigone:嗯有時候法律程序不見得對真正實務上能夠有幫助 因為舉證 12/10 14:21
15F:推 depravity:還有時候是划不來 XD 公理正義常常不是那麼重要 XD 12/10 14:37
16F:推 depravity:所以常有人在站牌或捷運"借" 零錢 這個借完換下一個 12/10 14:41
17F:→ sobigone:我有被借過..XD 12/10 14:42
18F:→ minksable:謝謝大家回覆 我不是在合購板揪的(如果是就不用擔心了吧 12/10 17:15
19F:→ minksable:因為高鐵票可以退票 保證金要>退票的錢才有嚇阻作用吧? 12/10 17:16
20F:→ minksable:其實我只是希望用個契約模式 讓我及其他人都安心 12/10 17:16
21F:→ minksable:我想上法院應該真的超級划不來吧... 12/10 17:17
22F:→ minksable:謝謝大家 我看看其他人接受哪一種模式 <(_ _)> 12/10 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