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eedom1986 (阿KEN)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郵局存簿借用與歸還
時間Wed Dec 8 18:49:39 2010
事實經過:
之前
因為朋友的男朋友需要一個帳戶
上班把錢存到這戶頭裡
所以朋友把自己的郵局存簿(空的)借給她男友使用
但現在她們已經分開
簿子現在也在我朋友那裡,也要求對方別再干涉她的生活
她男朋友還繼續利用那本簿子
把薪水放進去
有天,她前男友說要看簿子裡面有沒有錢
匯進去,但是她們已經分開了
照道理說,她男友不該再繼續使用那本簿子
問題:
對方未經本人同意要是把錢匯進去,那麼錢該算是誰的?
簿子的所有權人是我朋友,她可以主張哪些權利?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要公平就不會和平,要和平就不會公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174.57
1F:推 zazazas:結清是最好的辦法 ...保障自己 12/08 19:28
2F:→ zazazas:再開一個新的不就好了 12/08 19:28
3F:→ freedom1986:TO za 那本簿子是空的,後來她前男友又繼續把工作的 12/08 19:32
4F:→ freedom1986:薪水匯款進去,但是沒得到他同意,現在簿子要給她親戚 12/08 19:32
5F:→ zazazas:把帳戶結清後銷戶 從此這個帳號他男友就不能用了啊 12/08 19:33
6F:→ freedom1986:使用了,但是她前男友又要看錢有沒有進去,很煩 12/08 19:33
7F:→ zazazas:帳戶不要隨便借人 出事誰也救不了 12/08 19:33
8F:→ freedom1986:但是這帳戶現在是她親戚在用了,沒辦法銷戶... 12/08 19:34
9F:→ freedom1986:帳戶,如果沒借人,萬一有人誤匯款進來,那怎麼辦? 12/08 19:35
10F:→ fatcats:領出結清 重開 要借親戚再借... 12/08 19:35
11F:→ freedom1986:跟現在這情況應該是一致的吧?對方只知道帳戶號碼 12/08 19:35
12F:→ fatcats:誤匯別人會嫌麻煩 你們是屬非故意的不當得利 要還 12/08 19:36
13F:→ freedom1986:那萬一有人要惡搞也算不當得利嗎? 12/08 19:36
14F:→ fatcats:不過前男友只是當打擾前女友的藉口的話 他會嫌煩嗎? 12/08 19:37
15F:→ freedom1986:無法律上行為 造成自己利益致別人損失... 12/08 19:37
16F:→ fatcats:不結清反而是你們嫌煩吧 12/08 19:37
17F:→ fatcats:你們的帳戶當然不用配合對方查看~~你就說要取回或要看 12/08 19:38
18F:→ freedom1986:除了結清以外沒有辦法遏止這樣的情況了是吧? 12/08 19:38
19F:→ fatcats:請走法律途徑~~你們不要用這筆錢當做不知道是誰的就好 12/08 19:38
20F:→ fatcats:不然如果已經多次了~~你去警察局備案也行... 12/08 19:38
21F:→ freedom1986:如果備案的話可以依哪幾條請求呢? 12/08 19:39
22F:→ freedom1986:或是只要備案,就有相關人員來替我們處理 12/08 19:40
23F:→ a5200y:請不要把帳戶借他人使用,無論對象是誰。出問題就麻煩了 12/08 19:43
24F:→ fatcats:你要請求什麼 你沒受到損失吧? 12/08 19:49
25F:→ fatcats:或是你是要針對對方騷擾的部分舉證 然後針對這點備案 12/08 19:49
26F:→ freedom1986:fat大大,現在簿子和印章都在我朋友那裡,對方把錢 12/08 19:50
27F:→ freedom1986:匯進來,應該已經不算借用了吧? 12/08 19:51
28F:→ freedom1986:針對對方騷擾部分舉證,申請通聯紀錄,打官司這方面 12/08 19:53
29F:→ freedom1986:的費用負擔,還是由我朋友那方給付嗎?還是說贏了,對 12/08 19:54
30F:→ freedom1986:方必須支付我方對打官司付出的必要之費用? 12/08 19:54
31F:→ yuusnow:.....結清重開戶簡單又方便,不懂為什麼堅持不結清 12/09 10:15
32F:→ yuusnow:帳戶借人恐有觸法之虞,請你朋友謹慎小心 12/09 10:16
33F:→ yuusnow:這麼重要的東西還一再出借,萬一將來真的有什麼問題 12/09 10:17
34F:→ yuusnow:要說服檢察官恐怕不是那麼簡單...... 12/09 10:18
35F:→ freedom1986:謝謝樓上的提醒 12/09 18:02